文档介绍:医院核心制度简介
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术前病例讨论制度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会诊制度 8、查对制度 9、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0、交接班制度
11、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医患沟通制度 1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一、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二、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三、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四、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五、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首问负责制
一、医院所有职工均有执行首问负责制的义务,必须热情接待病人,遇有询问时,必须有问必答,不得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二、如询问者需指引方向,应指示具体路线(或带到具体地点)。如本人不清楚,应主动求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