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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已修改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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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已修改 2.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析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是我国原有的政府职能明显落后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府机构,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机构设置仍然是目前的基本模式,与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已经无法适应目前乡镇发展的新形式。加强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研究,有利于保证根据时代的要求,重新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能结构,促进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 从而对加强新农村改革的深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以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视角,同时结合我国乡镇政府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我国目前乡镇政府职能目前所处于的现状、分析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和原因,最后阐述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方向,确立新时期的职能定位。
关键词: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发展历程制约因素
目录
一、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发展历程 1
(一)第一个阶段 1
(二)第二个阶段 1
(三)第三个阶段 2
二、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发挥的制约因素 2
(一)乡镇政府人员过多,机构复杂 2
(二)乡镇政府行政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2
(三)乡镇政府机构臃肿,层次不明确,从而削弱了政府的行政职能 2
(四)乡镇政府行政环境状况对乡镇政府职能的实行也有一定的制约性 3
(五)党政关系没有处理好、使得乡镇政府管理职能弱化变得模糊 3
(六) 乡镇财政部门系统制约了政府职能的发挥 3
三、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 3
(一)上级的各种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 4
(二)发展经济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出现职能越位现象 4
(三)在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出现政府职能缺位现象 4
(四)党政不分、政企不分从而导致政府职能错位现象 4
(五)乡镇政府官员形式主义盛行 5
(六)有关农村乡镇政府建设的法律制度等不完善 5
四、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应树立的基本理念 5
(一)农村需要国家统一治理而不能自治 5
(二)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府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 5
五、我国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定位 6
(一)上级指示执行职能 6
(二)推动经济发展 6
(三)提供公共服务 6
(四)管理社会事务 7
(六)维护社会稳定 7
(八)协调各个方面关系的职能 7
(九)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 8
六、总结 8
参考文献 8
浅析我国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一、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的发展历程
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可以追溯到建国时期。发展至今,大致有三个发展阶段。形成和发展时期是建国时期到人民公社运动前;1958年到1983年为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制时期;1978年到现在,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的时期。
(一)第一个阶段
建国后我国颁布了第一个象征政权建设的法律文献,即1950年12月8日颁布的《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主要规定了乡的政权机关为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政府。人民大会闭会期间,乡政府为行政机关。人民委员会是乡一级的地方政权机关,在设立区政府的地区受到区政府的管理;不设立区政府的地区,受到县人民政府的领导;此外,乡镇一级的还有农、青、妇和各界人民团体组织。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颁布之后,对乡镇政权的组织机构、职能、隶属关系等作了重大改革。乡镇一级是我国县以下为宜的基层政权组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为乡一级的国家权力机关。规定了乡镇人民委员会执行以下职权:(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命令(2)主持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4)管理好政府财政工作(5)要领导好农村农业、手工业生产工作和互助合作事业以及其他经济活动(6)管理好农村公共事业(7)做好农村科教文卫体工作以及优抚和救济工作(8)做好农村兵役工作(9)维护好公共财产、公共秩序,保障好公民权利(10)保障好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11)乡(镇)长主持乡镇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副乡(镇)长协助工作。
(二)第二个阶段
1958年在全国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人,民公社纷纷在全国建立起来,形成了了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的体制,从而代替了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农业合作化组织。人民公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制度。公社管委会、管理区(或者是生产大队)、生产队这三级是公社的管理机构,但是职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政社合一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政企不分,以政代企。文化大革命时期公社组织改称为“革命委员会”,但是没有发生实质变化。
(三)第三个阶段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之后,我国乡镇体制也发生了重大改革。之前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重新改为乡级证券机构,确立了农村基层政权为乡、民族乡、镇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