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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完善.doc

上传人:1485173816 2019/3/18 文件大小:4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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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完善.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浅议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论文提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收,土地这一人类赖以生存且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日渐减少,由土地征收引发的自焚事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引起群体性事件等社会矛盾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必然要求,因此,创新社会管理、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势在必行。现今,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已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只有深化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尤其是改革事关民生之本和民生之依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保障体系,使被征地农民有长期的生活保障,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发展至今,虽然在不断的完善,但是仅在征地补偿范围、标准和审批权限等方面作出了一些修改和完善,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征收制度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从探讨我国当前土地征收实践中引发纠纷的原因出发,在对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征收目的界定、征收程序、征收补偿、司法救济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现有的法制资源,提出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措施。即通过加快明确相关概念,加强征地程序的公开性、透明度,改革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增加司法救济程序,以防土地征收权的滥用,以期切实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关键词】:土地征收 公共利益征地程序 补偿制度 司法救济 完善一、引言 2005年6月11日凌晨四点半,河北省定州市绳油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事件,致使2名村民当场死亡、4名村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1名村民身受重伤,这就是震惊全国的“定州事件”。该事件的起因正是征地纠纷,绳油村400多亩良田中有378亩被政府相关部门规划为国华定州电厂的煤灰堆放处理场,村民对征地的程序、补偿款的数额以及发放的不透明强烈不满,开始在施工场地搭建窝棚、长期驻守,阻扰项目施工,矛盾不断升级,最终演变成了当地政府支持下,征收土地的一方和不愿意土地被低价征的农民之间的流血冲突。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规模越来越大,在征地过程中因征地补偿费争议使得被征地农民和地方政府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定州事件”就是这众多矛盾纠纷中的一个典型事例。究其原因,是因为当前的土地征收制度产生于高度计划经济的时代,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进一步的纵深发展,该项制度种种弊端开始显现,越来越不适应当今的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血的教训面前,该项制度的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二、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一)、对“公共利益”的范围缺乏明确的界定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为何为公共利益或公共目的,我国立法界和理论界迄今尚无统一的界定。容易造成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可能会出现一些部门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非法征地,变公共利益为部分人或个别部门的利益。例如:很多政府官员为了自身的政绩,无论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都肆无忌惮的批地,造成我国大量的良田转遍为非农业地。因此明确公共利益内涵,有利于严格区分国家公共利益土地征收和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用地等土地征用,从而确定不同补偿机制和补偿标准。(二)、补偿收益主体不明确,补偿截留现象严重我国的《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都明确规定,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成员共同所有,但到底谁是“集体”,相关理发却没有明确指出,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实际上是“一种无确定主体的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导致在征地补偿费的利益归属上存在着很多问题。乡(镇)、村克扣、截留补偿金的现象大量存在,补偿金落实到真正土地权利人手中的所剩无几。(三)、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宪法》作为根本***,对征地补偿应依据何种原则进行补偿并没有明确考察国外的大多数宪法,无论是“完全补偿”、“公正补偿”、“公平补偿”还是“相当补偿”,基本上对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据《土地管理法》,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费计算方式为“产值倍数法”,即征用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这种测算办法对农民说服力较差。第一,以产值作为征地补偿标准不尽合理。被征用的土地,往往是城市周边地区,而这些土地的作为农业用地被征用,没有考虑其所在的地理区位优势,明显低于土地的其他用途的价值。第二是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与市场经济规则不相适应。城市土地除划拨者外,已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通过市场进行配置,唯独农村集体土地还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配给制征用和补偿。农民在参与社会生产过程中,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