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区停车场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我市停车行业发展,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构建与大连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建立健全停车场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规范化经营的停车产业化发展战略,完善停车场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根据《 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停车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在 XX 区、 XX 区内建设的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管理适用本办法,其它地区参照执行。本办法所称停车场, 是指经依法批准, 向社会公众开放、满足公共停车需求的经营性停车场。二、供应方式(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利用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的土地建设停车场或有商业面积的复合式停车场,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二)协议出让(租赁)方式。单一功能停车场用地符合下列情形的,按协议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1、对建设单位在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的自有土地1上建设的停车场项目,需要办理停车场产权的,原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原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不符合划拨用地政策要求的。2、社会资本利用公园、公共绿地、市政道路、广场、学校、医院等地下空间建设的停车场项目。(三)划拨方式。单一功能停车场用地符合下列情形的,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1、政府或国有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场。2、对建设单位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自有土地地上及周边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项目,需要办理停车场产权的,符合划拨用地政策要求的。3、对建设单位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自有土地地下空间(包括公园、公共绿地、市政道路、广场、学校、医院等)及周边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的。4、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PPP 等方式建设停车场,符合划拨用地政策要求的。三、工作流程( 一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1、市建委制定停车场建设项目土地收储年度计划。2、各区政府根据停车场建设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停车场项目选址、 土地权属调查、 动拆迁等调查摸底和成本测算,2制定规划策划方案。3、市土地储备中心将拟实施收储的停车场用地根据各区政府计划安排分批次送市规划局,各区政府负责将规划策划方案送市规划局,对符合城市规划的地块,市规划局提出规划条件、储备用地规划批复。4、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各区政府持规划条件和储备用地规划批复送市国土房屋局办理土地权属、地类、他项权利查询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5、各区政府按照房屋征收工作程序 , 持相关要件到市政府行政大厅国土房屋局窗口申请办理房屋征收工作的各项手续。6、各区政府将经区政府审核通过后的收储方案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召开停车场收储宗地专项会议 , 对拟收储项目成本构成要素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形成会议纪要。7 、停车场收储宗地专项会议审议后,提交市停车行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审定。收储方案经停车场收储宗地专项会议审议后,立即进行宗地出让方案编制工作,与收储方案一同提交市停车行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8、各区政府根据拆迁属地化的管理原则,具体负责宗地征收、补偿安置、交付净地、注销登记等工作。净地交付后,交由市国土房屋局组织挂牌出让。3(二)协议出让(租赁)方式1、市建委制定停车场建设年度计划。2、区政府或市直部门等停车场建设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 )根据停车场建设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停车场项目选址、 动拆迁等调查摸底、 成本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