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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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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上传人:yinjiong623147 2019/3/25 文件大小:20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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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序言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79年的济宁职工大学和济宁广播电视大学,2003年济宁市工业学校成建制并入。学校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精品建院”发展战略,践行“崇德尚能”的校训,弘扬“敬事而信”的校风、“诲人不倦”的教风、“学而时习”的学风,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努力建设学生光彩、家长满意、企业首选、社会信任的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济宁职院,英文译名为JININGPOLYTECHNIC,英文简称为JNP。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设有金宇、常青两个校区,常青校区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常青路7号。学校网址为。第四条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学校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业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自主办学。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办学与改革发展。第五条学校依法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非全日制远程教育、电大开放教育和不同形式的社会培训;同时承担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第六条学校的办学定位是立足济宁、服务鲁西、面向山东,根植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岗位,培养“品优技高有才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第七条学校的办学特色是“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第二章学校与举办者第八条学校由济宁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和济宁市两级管理,以济宁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举办者依法管理学校,指导学校改革发展,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创造空间。第十条学校举办者向省委、省政府及干部主管部门推荐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人选,任免学校其他负责人;监督、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对学校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第十一条学校举办者依法保障学校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活动;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逐步增长;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环境和办学秩序,保护学校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支持学校发展。第十二条学校依法接受主办者的管理和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政策,制定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学校资产和内部事务。第十三条学校依据上级组织和人事部门核定数量,确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发放教职员工的薪酬、福利和绩效奖励。第十四条学校依法尊重与维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公开学校信息,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十五条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济宁市人民政府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或备案。第三章办学活动第十六条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升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艺术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十七条学校主要开设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的制造、生化、土建、电子信息、轻纺食品、环保、财经、旅游、艺术设计、文化教育等专业大类;根据社会需要,通过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动态调整专业。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创新校企共同体办学体制机制,校企一体化办学,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第十九条学校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深化学岗直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完善实训条件,实施文化育人,实现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实训环境、顶岗实习、校园文化与就业岗位直通。第二十条学校积极探索高职—本科贯通培养、高职—技师联合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优化技术技能培养途径,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第二十一条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融入经典儒家文化、现代企业文化、地方“非遗”文化,培育“仁和敬信”校园文化,拓展学生素质,提升学生人文素养、艺术修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二十二条学校贯彻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原则,建立健全与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相衔接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和教学管理运行机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全面实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制度,引入社会和企业等第三方评价,设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委员会,建立全面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对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学生状态和学习效果进行全程监控、评估和指导。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