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水性漆喷涂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鑫德钢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6、结论和建议——给出拟建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拟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水性漆喷涂项目建设单位山东鑫德钢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商希成联系人赵新伟通讯地址阳信县商店镇驻地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51806建设地点阳信县商店镇驻地,桑阳路以西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非金属矿物质品业占地面积(m2)100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万元)5占总投资比例(%)(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8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建设单位简介山东鑫德钢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3日,位于阳信县商店镇驻地,注册资本52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工程及土木工程施工;钢构材料及板材加工、销售。二、项目由来因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新增喷漆房,建设水性漆喷涂项目,增加产品的喷漆生产工艺,提高企业在同行中的竞争力,产品产能不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等有关规定,“二十二、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建设单位随即委托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范和阳信县环境保护局有关要求,对该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三、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是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鲁环函[2012]263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据此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项目属于备案制符合(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未履行规划环评变更手续的不予受理和审批原批准规划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5、已经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相应环保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拟建项目为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符合(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