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城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三)工作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全街道安全和社会稳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坚持生命救助第一、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实行行政领导统一管理,各部门各负其责。应急救援指挥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工作。(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8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监站。(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1、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2、相关部门的职责综合协调组:由党政综合办负责,承接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新闻报道组:由街道宣传办负责,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灾害救援组:由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财政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安监站、工会、纪检、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三、应急救援程序(一)事故报告与报警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立即报告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及街道办事处报告。2、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3、街道办事处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