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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2019新颁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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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2019新颁布.》.doc

上传人:yinjiong623147 2019/4/2 文件大小: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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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2019新颁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4号【发布机构】: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发文日期】:2012-02-15【有效级别】:有效【本站发布时间】:2012-02-16   为加强和规范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核定征收的企业适用范围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 ,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下列企业的所得税不得实行核定征收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包括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   ;   7.“一定规模”的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   二、核定征收的方式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包括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方式。   (一)定率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核定企业的应税所得率,由企业根据纳税年度内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的实际发生额,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并按规定进行申报纳税的办法。它适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   (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能计算和推定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定额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由企业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