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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精简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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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精简版).doc

上传人:aisheng191 2019/4/2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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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精简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名院、名科、名医三名战略的深入实施,提升全市整体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满意、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决定自2016年起,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百名骨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培训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的,立足当前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实际,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技能,加强学科建设,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培养和建设一支医德高尚、医术精良、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队伍,促进全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二、目标任务自2016年起,每年从各医疗卫生单位选拔100名业务骨干,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分期、分批安排到上级医院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培训,争取利用三年时间,为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培养500名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使我市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学科建设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三、培训内容(一)培训安排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和联系培训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可根据实际自行联系培训单位。培训时间根据专业性质,分为3个月、6个月或1年。镇(街)卫生院原则上在省内二级以上医院进修;市直二级医院根据专业发展情况,可到省外三级医院进修;市疾控中心、市结防所、市皮防站、市卫生学校等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联系对口业务单位进行培训,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仍回原单位工作。(二)条件要求参加培训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住院医师经历;护理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普通中专毕业。(三)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各医疗卫生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四)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百名骨干培训人员申请表》,由工作单位、市卫生局审核合格后,统一安排培训。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卫生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百名骨干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