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珙县农业局珙县财政局珙农业〔2017〕53号签发人:郑蓉黄芝林珙县农业局珙县财政局关于审定《2017年现代农业发展及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珙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局按照资金使用要求,结合珙县实际制定了《2017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及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资金使用方案》,现将方案呈上,请县政府予以审定。当否,请批示。珙县农业局珙县财政局 2017年7月3日(联系人:郑蓉,联系电话:**********。)2017年现代农业发展及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资金使用方案2016年底以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先后以川财农〔2016〕231号、〔2016〕232号、〔2017〕23号、〔2017〕24号下达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590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资金7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475万元,。一、〔2016〕231号下达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590万元;〔2017〕24号下达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475万元。二、〔2016〕。三、川财农〔2017〕,除去整合资金323万元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文号金额(万元)资金构成(万元)整合资金(万元)未整合资金(万元)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川财农〔2016〕231号590高标准农田建设300100200提灌站建设100397优质粮油基地建设1006040机耕道建设7070家庭农场建设2020川财农〔2017〕23号70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706010川财农〔2017〕24号475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400100300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7575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川财农〔2016〕,分项目通过自查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局提交验收申请,组织初验。附件:1.《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方案2.《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方案附件1《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川财农〔2016〕231号、〔2017〕23号、〔2017〕24号分别下达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专项资金590万元、70万元和475万元,合计1135万元。除去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323万元,下余812万元。资金构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200万元,提灌站建设97万元,优质粮油基地建设40万元,机耕道建设70万元,家庭农场建设20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10万元,特色产业融合示范园区30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75万元。一、高标准农田建设200万元安排用于上罗镇民主村、王家镇青山村生产路建设,其中上罗镇8万元,王家镇192万元。(一)上罗镇生产路建设项目名称:上罗镇民主村生产路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上罗镇民主村资金额度:8万元建设内容:×:上罗镇人民政府(二)王家镇生产路建设项目名称:王家镇青山村生产路建设项目项目地点:王家镇青山村资金额度:192万建设内容:×:王家镇人民政府二、提灌站建设97万元(一)项目实施地点、受益村社及经济效益该项目建设改造工程共涉及5个提灌站,新建珙泉镇大云村、洛表飞跃村、王家镇长埂村等地4个电力提灌站,改建上罗镇石竹村1个机灌站。5个提灌站建设改造后,解决6个村29个社周边生产、生活和人畜用水,解决灌溉面积用水5900余亩,受益人口800余人,家禽牲畜5600余只/头。(二)提灌建设项目资金概算 提灌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总投资147万元,其中财政投入97万元,受益群众投劳折资50万元。,,;,,;,,;,,;,财政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