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书城电梯采购招标编号:2012XSZFCG197G招标文件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O一二年九月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书城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2012XSZFCG197G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内容: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书城电梯采购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②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直梯和扶梯为同一品牌的二家制造商,则以直梯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为准);2010年(或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人民币[以2010(或2011年)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③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④在宁波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或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提供售后服务协议书)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10月18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于10月18日17:00前将银行回单以传真件形式反馈中心并以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在同时缴纳)。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zbtb或: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9日至10月18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10、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9日14时15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11、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9日14时15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14、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联系人:史喜乐         电话:0574-65733022邮 编:315700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帐号:39-70300104001250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序号内容1项目编号:2012XSZFCG197G项目名称:象山县新华书店象山书城电梯采购采购数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货物需求2招标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邮编:315700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帐号:39-703001040012500URL:/zbtb或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4付款方式:1、中标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款10%的预付款。2、通知生产后付至设备款的40%,供货前7天再付至设备款的80%,安装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清全部设备款的95%,5%作为质保金待中标单位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天内一次性付清。安装款进场7天内付50%,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再付50%。3、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受市场变动和国家政策的影响。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需方工程进度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地点:象山书城5采购人:象山县新华书店6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9月29日至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