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7A版】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doc

格式:doc   大小:56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7A版】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doc

上传人:183833235 2019/4/8 文件大小:5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7A版】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示范文本)项目名称:项目委托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建单位:项目使用单位:委托代建合同书:委托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建单位:使用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政策)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二、代建方式和内容1、代建方式(①全过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设实施代理)2、代建内容(①前期工作代理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组织建设实施代理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年度计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施工验收、资产交付等。③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代理内容。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投资控制金额:(万元)(以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工程质量标准: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个日历天四、代建管理费费率(按项目投资的):%()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2、委托代建合同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委托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八、代建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九、使用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单位完成代建工作。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个执份。委托单位:(签章)代建单位:(签章)使用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地址:邮编: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电话: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项目”是指委托单位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2)“委托单位”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3)“代建单位”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4)“使用单位”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5)“项目经理部”是指出代建单位足见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6)“项目经理”是指出代建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单位委托的代建工作。(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单位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单位或使用单位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原因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代建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委托单位权利第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和为予以纠正。第五条委托单位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第六条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代建单位权利第八条代建单位根据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