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Q/CSG
Q/CSG 213083-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审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11-06-21 实施
2011-06-21 发布
目次
1 总则………………………………………………………………………………………………………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与定义 3
4 职责 3
5 管理方法和内容 4
6 附则 6
附录A 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管理流程 7
附录B 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要点 8
附录C 评审意见模板 12
附录D 评估报告模板 15
附录E 评审意见修改、确认记录模板 17
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小型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工作,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公司总部、直属机构及各分、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规定》(Q/CSG 213075-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Q/CSG 115005-2011)。
3 术语与定义
本办法所指小型基建项目是指列入公司小型基建项目管理、由各分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投资建设的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综合楼)、输(变)电生产管理中心(综合楼)、生产计量中心(楼)、生产检验修试中心(综合楼)、教育培训基地、供电营业厅、物资仓库等小型基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是指第三方评审单位或专家组通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是指第三方评审单位或专家组根据评审意见和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的评估结论报告,简要说明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及投资估算等。
4 职责
公司总部
计划发展部
负责组织制定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管理办法。
负责组织评审、批复投资总额1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限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生产技术部、物资部、系统运行部
参与评审相关限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分子公司
计划发展部
负责组织评审、批复投资总额1亿元以下和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下项目(以下简称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生产技术部、物资部、系统运行部
参与评审相关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 管理方法和内容
基本要求
可行性研究评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评审工作应实事求是,坚持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评估结论应当全面、科学、真实、可信。
评审组织
评审方式
限上项目由公司计划发展部组织评审,公司相关部门参加。
限下项目由各分、子公司计划发展部组织评审,相关部门参加。
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可采用第三方评审或组建专家组的方式。
限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分、子公司计划发展部报公司计划发展部申请评审。公司计划部根据项目性质与特点,确定评审方式。
限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各分、子公司确定评审方式。
评审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项目建设单位应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公司计划发展部(限上项目)或各分、子公司计划发展部(限下项目)。
第三方评审方式
选择第三方评审单位的程序应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定,第三方评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评估咨询资质。
第三方评审单位应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成立由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并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评审意见、评估报告的编制。
限上项目的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应不少于7人(含组长,下同),限下项目的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专业一般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建筑经济等。
评审小组成员应了解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丰富的项目咨询和设计经验,并具有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同等或以上的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
专家组评审方式
限上项目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不少于7人,限下项目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