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析翻译目的论述评
【论文摘要】翻译目的论的提出被认为是西方翻译理论研究的重大理论突破,它被引进中国也为中国翻译理论研究注入了新鲜血液。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目的论进行较全面的探讨,包括它的形成和发展,优点和局限性,它与传统翻译理论的主要区别以及它在实践领域方面的应用。
【论文关键词】目的论,行为理论,局限性,传统翻译理论
目的论是汉斯,弗米尔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创立的翻译理论,是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它的提出被认为是西方翻译理论研究的重大理论突破。目的论面世以来,赞同者有之,批评者亦有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在总结和借鉴前人的基础上,对目的论的形成和发展,优点和局限性,以及它在实践领域方面的应用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期望读者能通过阅读本文而对目的论有更全面清晰的了解。
一、目的论的研究现状
目的论的主要思想在弗米尔与他的导师赖斯合作的《普通翻译理论基础》里有系统的阐述。它的形成与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赖斯的研究是目的论形成的基础。赖斯在以“对等”(译文应该与原文在形式、内容和交际功能上对等)为研究的实践中发现有时译文与原文不可能达到完全等值的,有时这种等值是不应该追求的,因为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对译文行不同的要求,译者应该优先考虑的因素是译文的功能特征而小足对等原则。弗米尔在他导师研究的基础上,突破以“对等
”为中心的等值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创立了目的论。他认为,翻译研究不能单单依靠语言学,因为第一,翻译并不单单是甚至并不主要是语言过程,第二,语言学还没有提出真正针对翻译困难的问题。因此,他提出,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翻译行为也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译者应该在目的的指引下,考虑一切与翻译有关的因素,从而选出最适合的翻译方法,使译文达到预期目的。
目的法则是目的论的核心法则。这就是说,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即产生一个能达到预期功能的译文就是其最重要的目的。而且弗米尔所阐述的“目的”有三种解释的,译者的目的(比如为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的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其结构直译的办法)。这里的“目的”主要指交际目的,指翻译发起人把任务交给译者,译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出发与发起者协商,以得出最后双方都满意的目的。诺德则认为译者无权参与翻译目的的决定。弗米尔还认为原文只是信息的提供者,当忠实原则失效时,翻译过程的标准是“充分性”,即译文只要达到其预期的文化交际功能即可,译文与原文相差多远是不必考虑的。另外两个法则是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连贯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译文读者文化背景下的语内连贯,换句话说就是译文必须能让读者在其文化背景下能够理解译文所要表达的意思。忠实法则指译文必须忠实于原文,即达到语际连贯。在他对基本法则的排列中我们可以看到,忠实法则排在最后一位。这是目的论发展的第二阶段,也是最主要的阶段。第三阶段的研究主要是贾斯塔,赫兹,曼塔利和诺德的研究。贾斯塔,赫兹,曼塔利着重研究翻译行为过程,把翻译看作是实现特定目的复杂活动,强调参与者(发起者、译者、译文使用者和译文接受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这是目的论发展的新阶段。诺德还提出了
“功能加忠诚”的法则,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