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销售协议书
甲方:龙岩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某某、某某天然水销售,更好地拓展龙岩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上杭才溪镇经销商,某某桶水每桶出厂价格 元,
。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收桶时必须严格检查,如果某某、某某桶上有染上油漆、涂料、水泥等污迹导致无法清洗干净或其他桶颜色比较黑、较绿、较旧、破损、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杂桶一律不收。自然破损的漏桶、内裂桶如没有开封在送水时可以直接换水,开封以后经公司同意确认后方可换水。不得私自拔除桶盖,不得私自撕毁商标,否则公司一律按破桶回收。在2010年6月份之后不收任何杂桶,仅收某某桶。
三、乙方必须根据自身的销售量备好周转桶。乙方可以向甲方押桶,押桶每只25元,,乙方必须凭有效单据退桶,如有遗失,一律不退。某某桶和某某桶在2010年6月份之后不可以互换。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产品保质期内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
五、年终奖励方式:
1、某某、某某年终奖励政策
A),;
B) ,某某每桶奖励
;
C),;
乙方必须专卖甲方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天然水,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返利,年奖励于约定时间到期一个月内支付。
六、乙方在开发客户的同时不得恶意抢送甲方原有客户,不得擅自提降价格扰乱市场,不得损坏公司的形象,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销权,并不支付任何奖励。在处理客户投诉时必须与公司共同配合维护公司的权益。
七、本合同有效期壹年,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年 12 月31日止。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另作商定,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