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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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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ppt

上传人:593951664 2019/4/13 文件大小:8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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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案例.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煤矿***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一)“4·21”特大***爆炸事故1991年4月21日16时05分,山西省洪洞县三交河煤矿,发生了特大***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47人,重伤2人,轻伤4人。另外,在抢救事故中牺牲了1名救护队员,造成经济损失295万元。,位于城西32km左木乡境内,,工业储量26800万t,煤种为肥气煤,%,有强爆性危险,属低沼气矿井。1980年该矿曾发生死亡30人的***爆炸事故。1991年4月21日早8时井下停电,约14时30分送电。下午16时,一采区采掘队有66人,二采区采掘队有41人,978大巷开拓队有6人,通风队有16人,其他7人(电机车司机、电工、水泵工、安检员)共138人,约15时相继入井。16时05分,203工作面工人打眼试电钻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冲击波扬起巷道积尘,引起了全矿井煤尘连续爆炸。地面工人听到轰的一声巨响,平峒冲出火焰并伴随着冒出浓烟。爆炸导致井下多处巷道支架被推倒,顶板冒落,平峒、大巷砌碹顶冒落103处,约530m,机电设备多数位移变形,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井下通风设施(风门、风桥、密闭)全部摧毁。冲击波把平峒口摧毁,并把井口附近的3间房屋摧垮,致使当班井下138人及早8时应下班未出井的5人和16时班正准备入井的4人,共计147名矿工全部遇难,另有地面2人重伤,4人轻伤。(1)二采区202、203工作面局扇串联通风,21时早8时班的矿工下班前井下停电、停风,造成***积聚。下午16时班的矿工上班后启动局扇通过串联风机将202工作面的***抽入203工作面,使该矿工作面四顺槽的***达到了爆炸浓度,工人打眼前试钻产生火花,引起***爆炸,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2)没有认真吸取该矿1980年6月8日***爆炸事故的教训。通风、***、煤尘、电器设备管理十分混乱。二采区集中运输巷回风,溜煤眼回风,采空区回风,局扇串联通风,通风系统极不合理;局扇无专人管理,停电、停风时有发生,工作面***有超限现象;矿井没有综合防尘措施,井下积尘严重;电器设备失爆严重,1990年12月一次抽查,失爆率高达33%;对多次安全大检查查出的上述通风、***、煤尘、电器设备等重大隐患都没有认真整改。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3)该矿实行承包后,其内容及一切管理制度很不完善,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主承包人大撒手,以包代替,放松了对职工的安全、遵章守纪、政治思想的教育,挪用维简费,采煤方法倒退,用工制度混乱,对新工人和特殊工种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培训,“三违”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4)有关部门和领导“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对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法规、措施不力,指导检查不够,对该矿管理混乱以及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整改,这是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5)在改扩建时,初步设计中综合防尘漏项,修改设计时考虑了动压洒水,但没有综合防尘设施。分年度投资不足,建设工期长达8年,投产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先天不足。这是发生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1)矿长王某,是该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以包代管,作风漂浮,很少下井,管理上严重失职全矿的通风、***、煤尘、机电管理等方面严重违反了《矿山安全条例》、《山西省劳动保护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致使矿井事故隐患严重;对本矿安全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不认真落实,致使隐患长期存在;在用工制度上,放弃领导,临时工招用和管理十分混乱,新工人不经培训就下井作业,不懂得起码的安全知识;不执行上级维简费用于安全部分不得少于20%的规定,1990年维简费用于安全项目只有3%,而用于非生产性开支却为13%,影响了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这起事故的发生是该矿上述一系列问题长期积累的必然结果,王某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2)副矿长张A,分管全矿安全、技术工作,对矿井通风系统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不采用正规方法乱采滥挖负有领导责任。对矿井严重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监督失职。特别严重的是张A违章指挥与副矿长张B共同研究批准将203掘进工作面的局扇风机安装在回风巷中,造成4月21日的***积聚,对事故负直接责任。(3)张B是副矿长、平峒口承包组长,分管全矿生产、机电、通风工作。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致使通风、机电方面隐患严重,并且没有认真整改,实属严重失职。(4)矿调度室主任尤某,是日常生产调度指挥者。事故发生当天,尤某是该坑口值班领导人之一,不坚守值班岗位,擅离职守,致使事故前出现的停电和井下局部停风的情况不能及时、正确地处理,对事故负主要责任。(5)矿党总支书记樊某,未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总支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