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温州市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评估细则(试行)
初中Ⅰ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分
说明
得分
A
实
验
室
建
设
条
件
(40分)
A1
组
织
机
构
及
经
费
(10分)
管理
体制
(3分)
();
();
,并有年度工作计划();
();
(1分)。
不达标不得分。
人员配置
(5分)
1. 8个平行班以下的学校配专职实验教师不少于2人;8个平行班的学校配专职实验教师不少于3人;规模较大的学校要按比例增配(2分);
(1分);
,持证上岗(1分);
%以上(1分)。
不达标不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分
说明
得分
A
实
验
室
建
设
条
件
(40分)
A1
组织
机构
及经
费
(10分)
实验耗材
购置费
(2分)
年生均不少于10元(2分)。
,扣完为止。
A2
实
验
用
房
(15分)
实验室
(6分)
6个平行班以下的学校配3间;6个平行班的学校配4间;8 个平行班的学校配5间;10个平行班的学校配6间;12个平行班的学校配7间;16个平行班及以上的学校不少于9间(6分)。
少一间扣2分,扣完为止。
仪器室
(3分)
6个平行班及以下的学校配3间;8个平行班的学校配4间, 10-12个平行班的学校配5间, 16个平行班及以上的学校不少于6间。每间面积不小于40m2或总面积达到标准(3分)。
间数和总面积达不到标准按比例扣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分
说明
得分
A
实
验
室
建
设
A2
实
验
用
房
(15分)
准备室
(2分)
6个平行班以下的学校配2间;6-8个平行班的学校配3间;10个平行班的学校配5间;12个平行班及以上的学校不少于6间。每间面积不小于20m2 (准备室与实验室合用的,总面积必须达标)(2分)。
间数和总面积达不到标准按比例扣分。
条
件
(40分)
实验园地
(1分)
建有学校实验园地(1分)。
不达标不得分。
办公室
(1分)
设有实验教师办公室,面积不少于20m2(1分)。
不达标不得分。
室内要求
(2分)
1. 实验室座位前后排净距离,第一排边沿学生离黑板远端视角均符合国家标准();
2. 仪器室配置窗帘();
3. 准备室水电到位,配有必要的常用工具();
4. 卫生整洁,有浓厚的科学氛围()。
,否则不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分
说明
得分
A
实
验
室
建
设
A3
实
验
设
施
(9分)
桌凳
(2分)
实验桌凳二人一组配齐,符合省定标准要求(2分)。
,扣完为止。
条
件
(40分)
演示台
(1分)
每间实验室配有标准演示台(×)(1分)。
,扣完为止。
仪器柜
(2分)
不少于70个(或70m3)(2分)。
,扣完为止。
保障设施
()
(物理方面)实验室电到桌,水到室();
(化学方面)实验室水到桌,至少一个实验室电到桌,桌面有防蚀保护层,有换气装置();
不达标不得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估内容及标准
评分
说明
得分
A
实
验
室
建
设
条
A3
实
验
设
施
(9分)
保障设施
()
(生物方面)实验室水到桌,至少一室光源到桌();
();
、准备室、办公室设有网络数据接口()。
不达标不得分。
件
(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