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德国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政策、机制及带来的启示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培训报告
2011年10月9—29日,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团,对德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及技术应用情况进行了考察和培训。考察团共有25名成员,分别来自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10个国家部委和北京、山西、吉林、江西、山东、广西、重庆、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9个省(区、市)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外国专家局为此次培训提供了部分资金支持。在德期间,培训团会见了柏林能源署、联邦不动产管理局、黑森州审计署、法兰克福城市建筑局、联邦环保局、巴伐利亚州建筑和土地规划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黑森州能源公司、西门子能源公司、德国太恒房地产公司等从事公共机构节能的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通过听取专题讲座、实地考察观摩、讨论交流等形式了解了德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架构、法律法规体系、采用的新机制和新技术,现就有关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德国能源开发利用情况
德国,,人口8230万。2009年,人均GDP40875美元,人均能耗5030kg标准煤。
能源消费概览
德国是世界上继美国、中国、俄罗斯、印度、日本、加拿大之后的第七大能源消费国,也是一个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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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所消耗能源的种类来看,德国消耗的能源绝大多数是化石燃料,其中煤、原油和天然气占了绝对比重,值得一提的是可再生能源和垃圾焚烧发电的能源比例在逐年上升。在能源供应方面,%,大部分所需能源依赖国外进口。除核能以外,德国生产大量的煤炭。德国的能源消耗各类型有所改变,但在多年的趋势方面仍较为稳定,可以看出其能源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石油和天然气的消耗在长期尺度上都十分稳定,电能的增长不十分显著。
从耗能部门分布来看,德国消耗能源的主要部门是交通、住宅和工商业。增长趋势方面,交通和住宅部门的能源消耗增长率相对更高。德国的主要能源消耗部门的能源利用类型较为集中,工业部门的能源消耗最重要的是天然气和电能,而交通部门则对石油加工产品的相关能源的使用非常集中,其他部门主要使用天然气。针对二级部门,工业二级部门的能源利用情况与部门本身的具体性质密切相关,而交通二级部门则一致地消耗大量的石油加工产品,住宅、商业和公共部门的能源消耗则相对分散。另外值得重视的一点是,相对于一些不可再生能源,德国各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和垃圾焚烧产能利用方面也开始重视,大多数都有不低的利用比例。
能源消费预测
为了使经济发展维系在一个更加高效、清洁的能源系统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强其经济竞争力,德国政府一贯非常重视节能减排,提出了高于《京都议定书》和欧盟要求的节能减排目标,到2020年能源利用率比2006年提高20%,CO2排放量降低30%,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25%。
德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架构
德国联邦政府没有统一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联邦经济与技术部(BMWi)、环境、自然保护与核能安全部(BMU)是主要的国家能源事务管理部门,分别负责传统能源(如石油、煤炭、天然气)和新型能源(如原子能、再生能源)事务管理。由于交通、建筑也是重要的能源消费领域,因此交通、建设与城市发展部(BMVBS)也在能源事务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地方政府内部一般设有节能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节能管理,具体包括对公共建筑物、街道照明等公用设施能耗的监控与管理、对技术设备的优化改造、技术创新(如太阳能发电等);二是节能环保的咨询与宣传,具体包括:为市民的房屋节能改造提供免费咨询,提供小额资助,在公共媒体上宣传推广节能改造项目。
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联邦政府成立了德国能源署,由国家(股东代表BMWi、BMVBS和BMU)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集团(KfW)等联合组成,于2001年1月开始运营。其核心职责是提高电力、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能源使用效率,推进生物燃料、合成燃料、氢能等可替代、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为住户节能改造提供资金的支持,利用媒体宣传推广节能环保理念和消费行为,通过其提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服务,用户既获得长期的节能效益,又有力地推动了国家节能环保项目的实现。
德国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
德国没有出台单独的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