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叫停豪华“官衙”
浙江温州市瓯海区政府的新大楼遭到网友吐槽。
7月23日,正在武汉考察中共中央总书记在谈到对该次考察点的印象时说,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我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我看着不舒服。”
这句看似不经意的话语,与中央层面对党政机关和办公用房进行整顿的动作暗合。
早在今年3月份者会,在其提出“约法三章”中,就包括“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一项。而在今年5月份,国办印发紧急通知,对相关情况展开清理调查。
在过去四个月内,中央层面三提“楼堂馆所”,并最终以“一刀切”的命令收尾,原因其来有自。
回溯到改革开放初期的1988年,国家经济实力得到初步改善,国务院第一次出台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大型项目需报中央计委(发改委前身)审批,并实行“先审计、后批准”的监督制度。
当时的提法“非经营性的楼堂馆所”,被定义为:“办公楼、会议楼、大礼堂、招待所、展览馆、纪念馆、俱乐部、干休所、疗养院、有较高级装饰的干部宿舍和干部病房以及以各种中心为名的此类项目”。而企业流动资金,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经费都不得用于楼馆建设。
但25年来,地方和一些机关单位的兴建之风屡禁不止。中央政府多次“不准”或是“某某年起若干年内原则上不许新建”的规定,都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地方上,“白宫”、“五角大楼”、“双子塔”、“凯旋门”、“布达拉宫”、“天安门”等形态的公家单位建筑物被频频曝光。
以1988年的国务院令为蓝本,楼堂馆所的审批体系经过1997、2003及2007三次重申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这三次重申的时间,均恰逢党代会换届前后。而从新上台的领导人的表态和相关文件来看,这个时间节奏延续到了今天。总理的指示
1988年,在第一次规定出台之前,国务院的一次常务会议上就决定“停建缓建33个在京楼堂馆所项目”,也曾特别提到“不准各级领导者个人批条子上项目”。当时,河北北戴河、辽宁兴城出现楼堂馆所建设迅猛、项目骤增的现象,背后不少建设单位就是中央部门、企事业单位或军队系统。国务院总理李鹏的指示是“清理并坚决停建一批楼堂馆所,首先从中央做起”。
这并非新政权的总理第一次对此表态,刚建政时,周恩来曾对薄一波说“清朝最后一个摄政王载沣办公的地方也只有东华厅、西华厅;办事的大员只有四五个人,他的衙门总共不过十几个人。共产党应该艰苦奋斗,不能比阔气,讲享受。”改革前夕的1975年,副总理邓小平也在对军队的训话中,提到修建楼堂馆所,并称“这些现象相当厉害,而且还在发展,并没有刹住。”
而在李鹏第二个总理任期内,也曾对政府单位兴建楼堂馆所有所批评。1997年1月,他携夫人朱琳考察鞍山,在当地玉佛苑参观,见到一块260多吨的岫岩玉石雕佛像。在日记中,李鹏虽然感慨
“规模宏大”,他也批评说“当时鞍钢已亏损,辽宁财政赤字,却搞了这样大的楼堂馆所”。
无独有偶,在此4个月后,199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以下简称“两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已达到规定面积指标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未达到规定面积指标的,从1997年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已经立项但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