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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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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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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高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高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三年制中职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按此规定执行,转段后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录取为本院的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新生,须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报到须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五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原籍。第六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报到当天持有效证件以班为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延缓注册。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八条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前一学期有损坏教学设备、损坏、丢失图书或体育器材等情况,需要交纳赔偿费用者,必须在注册前全部交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未按规定缴费者,不予注册。第九条五年制高职教育实施“3+2”分阶段学籍学历管理。学生在前三年学****阶段具有中职生身份,执行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后两年进入高职阶段,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第三章 学制与学分第十条我院中职生教育学制三年;学****阶段的修业年限可以二至五年。第十一条我院中职生教育实行成绩和学分制培养方案。第十二条成绩、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份量和成效的计量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根据,也是制定教学计划、分配课时的基本依据。第十三条 学分设定标准依据《××职业技术学院成绩管理规定》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执行。第四章 课程考核与升留级管理第十五条 学生应当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第十六条 考核包括课程考核和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第十七条 学生经注册、学****并参加课程的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该门课程的相应学分。第十八条 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只记录考核成绩,不能取得学分。第十九条 每学期末进行学业结算,累计已修的课程未取得学分达到12学分以上者或有2科以上不及格,各系向学生发放“学业成绩警示单”。新学期开学前,学生应将带有家长签字的警示单回执交班主任存档。第二十条 因学业原因留级:1. 每学年初进行学分结算,上一学年内已修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未取得学分达到或超过20学分者,或有4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予以留级处理。2. 在进入三年级之初进行学分结算,累计已修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未取得学分达到或超过20学分者,或有4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予以留级处理。,留级生需要重新学****留入班级在留级年度所开设的全部必修和限选课程,留级生学****这些课程的原有成绩全部取消(需要重学)。第二十一条在校学****阶段每学期初进行学分结算,累计已修的课程(含任选课)未取得学分达到或超过40学分者,或有6科及以上不及格,应予以退学。按规定应予以退学的学生,由教务处提出意见,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学生发放《退学通知书》。若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并报学院领导批准,可改为留级试读。1. 申请留级试读的学生应在接到教务处退学通知书的三个工作日内填写《留级试读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学系签署意见,送教务处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2. 留级试读期为一年,学生在校期间只给一次试读机会。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