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预备立宪失败原因:立宪派联合督抚对抗中央政府2013年05月22日南方周末范福潮核心提示:立宪派与督抚联合,对抗中央政府,动摇了清廷的统治基础,摄政王载沣极为恐慌,下令杀一儆百,坚决要把请愿运动镇压下去。(图为:《博弈与妥协——晚清预备立宪评论》,周叶中、江国华主编,来源:资料图)文章摘自:《南方周末》,作者:范福潮,原标题:对清末“预备立宪”运动的反思庚子事变后,迫于国内外的政治压力,慈禧实行“新政”,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行“新政”,本为自救,但实施过程却引发了社会诸方面的变革,催生了体制内主张立宪的官僚们的政治诉求,国内外的维新党人也群起响应,大张旗鼓地鼓吹君主立宪。尤其是日俄战争后,舆论一致认为日本战胜俄国是立宪战胜了专制,这给立宪派以极大的鼓舞,上至公卿百官,日月谏议,下至士绅学子,朝夕鼓噪,莫不慨言宪政,朝野喧嚣,群情鼎沸,立宪之势,不可逆转。光绪三十一年(1905)底,清廷派载泽等五位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历时半年,回国后向朝廷提交了考察宪政报告。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清廷召开廷臣会议,参加者有醇亲王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大臣、大学士,还有北洋大臣袁世凯,讨论立宪问题,与会者分为速行、缓行和反对三派,经过激烈的论辩,速行派和缓行派战胜了反对派,他们互相让步,达成了共识,一致认为仿行日本的君主立宪制度为必行之事,但国情不同,任重道远,“不能不多留时日,为预备之地”。七月十三日,朝廷颁发《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订官制谕》,宣示中外:“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着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平心而论,上谕所言切情合理:国势阽危,民心思变,不立宪不行;但积弊甚多,若举措失当,轻率冒进,朝廷对立宪进程失去控制,也不行;“次第更张”,“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乃是不得已之法,窘迫难为,溢于言表。就在这种极为艰难的形势下,清廷迈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以后两年,清廷陆续颁发了厘订资政院官制、改革中央各衙门官制、改革各省官制等上谕,光绪三十四年(1908)八月,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去世前半个月,一日之内连颁《钦定宪法大纲》、《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九年预备立宪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四道上谕,年底,又颁发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预备立宪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配套齐全。在这一系列文件中,最重要的、也是在以后引起立宪派强烈不满的是那份“清单”。本来,立宪派在这一轮政治博弈中已是赢家,各省设立谘议局,又给了他们一个合法参与政治活动的平台,从此,上可以与朝廷参商国政,下可以与督抚分享权力,但他们期盼着早开国会,早订宪法,从法律上限制皇权,监督政府,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皇帝、政府三分天下,但“清单”安排九年后开国会,与他们要求三年开国会的主张相差太远,令其大感失望。他们认为,国会早开晚开,权在于民,只有发起人民请愿,才能达到速开国会的目的,于是,他们在京城和各省组织了一系列请愿运动,提出“定期三年,召集国会”的主张,清廷不允,强烈的失望和对朝廷的不满交织在一起,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