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薅蚂薄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艿肇肄科高〔2006〕206号莄螂腿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蚀蒄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精神,我们对原安徽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肂袂羆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肀膆薃安徽省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实施细则膅袂袀第一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和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芇羈虿第二条安徽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管理全省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并负责本细则的实施和监督工作。袄羂肅第三条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我国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国家科学技术部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蚈莆羂(一)电子与信息技术;蚃肁蚀(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聿肈蒆(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蒂膁蒇(四)先进制造技术;蒀薆莂(五)航空航天技术;蒅芁莁(六)现代农业技术;薇芈薈(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芄莁薅(八)环境保护新技术;羈螆肅(九)海洋工程技术;羃蒁肁(十)核应用技术;荿蒇虿(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肆蒁蚄国家科学技术部根据以上高新技术范围制定颁布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并根据世界高新技术的发展对高新技术范围和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适时进行补充和修订。蝿袅蒄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螄薁袁(一)从事本细则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膀蚇莇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薃蚁肆(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芇肅羄(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莂螀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蚈螇蒈(四)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莅袀膄(五)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聿芅莃新办企业(指注册不满1年的)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应占总投入60%以上。膄羀莂(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内的企业年总收入1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企业年总收入200万元以上,销售利税率10%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