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市区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57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市区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小博士 2019/4/28 文件大小:5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市区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区保障性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范围内保障性商品房的配售管理,,是指由政府提供的限房价,限套型,限对象,限转让,定向配售给市区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国土,规划,建设,财政,民政,物价,统计,公安,劳动保障,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保障性商品房建设,配售,:(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指配偶及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的成员,下同),在市区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2人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籍(非农业户,以下简称市区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二)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少于2人;(三) 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标准;(四) 家庭全部资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投资,股份,债权等)在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五) 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含私有住房和租住公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第六条申请保障性商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员申报制•(不含出国留学),服兵役等原因迁移出市区的,,,现有住房面积应按家庭成员名下全部房屋面积合并计算,包括租住公房和私有住房(含使用宅基地建设的市区农村住房).第八条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一) 本办法实施后有转让(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转移,下同)房产行为,且转让前住房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二) 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保障其他优惠政策,包括优惠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集资房,拆迁公有住房获得安置房或领取货币安置款,以及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等,且优惠购买,安置或货币补贴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三)已享受低价位商品房保障的;(四)曾使用市区农村宅基地指标建房,未分户居住或分户居住不足5年的;(五),现租住公房(包括单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的,须解除租赁关系•现租住的直管公房由市房产管理局收回,,现有私房面积应当抵减保障性商品房配售面积;不抵减的,其等面积部分的配售价格按规定标准提高50%,按照个人诚信申报,社会公示监督的原则办理,具体程序如下:(一)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到市房产管理局领取《南通市市区保障性商品房购买申请表》;(二) 申请人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三)市房产管理局初审后,将申请人申报的有关情况(主要为家庭人口,现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