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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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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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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补充方案(县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搞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07]50号)与省、市相关工作方案的衔接,现结合省政府下发的《XXX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分类和填报规范》的要求,以及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制定本补充方案。一、编制规范(一)公开指南编制规范各乡(镇、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格式进行编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增删、完善示范文本内容。与我县原《指南》最大的变化,就是新增加了主动公开内容的简要介绍。(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1、各乡(镇、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范围以《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为准。与我县原方案相比,公开范围主要是增加了本级政府(部门)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政务动态、公告公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彰奖励、招商引资工作、执法动态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2、《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规定了每一类信息所采用的网上填报格式。各乡(镇、场)、各部门在清理和编制工作中,可按此格式进行编制,或以纯文本格式进行编制,但要把格式中的信息要素全部纳入编制内容,方便日后进行网上填报。3、按我县原方案已经清理或正在清理的信息,大部分仍然是《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要求公开的范围,可按原计划继续进行清理。对超出《规范表》栏目范围且已清理出来的,可纳入内容相近的栏目。4、《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公共服务类中的面向公民、面向企业、涉外服务指南信息,部分与行政执法项目交叉的事项,已在我县原方案中《行政执法类项目信息表》服务指南栏作了明确要求,编制出的相关内容即为公共服务类信息。5、按省、市方案要求,需要把2007年全年的政府信息纳入公开范围。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2005年、2006年和2007年三年的政府信息。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2、统一规范,分级编制。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统一的规范,上下同步进行清理、填报并依法公开。3、由近及远,分步实施。在确保完成2005年、2006年、2007年政府信息清理、公开的基础上,对历年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依托政务信息网,以县政府网站为公开平台,经填报、审查后予以公布。三、时间安排1、2008年3月10日前,各乡(镇、场)、各部门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2005年、2006年、2007年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进行填报。公开指南和目录经各乡(镇、场)、各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县政府办秘书三室,电子邮箱:jxgczfb@。2、3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网上和办公场所依法公开;3、4月份开始,对2005年以前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填报审查并予以公开。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充实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力量,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分类规范、格式,对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格式进行适当调整,在充分运用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抓紧进行政府信息清理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做到力量不削弱,工作不松劲,时间不滞后,确保按期完成任务。2、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办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并负责对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县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县政务信息中心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县级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梳理和公开;县政务信息中心负责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网上填报工作,以及建立电子监察系统。3、保障工作人员经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各乡(镇、场)及各部门要继续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保证编制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2、江西省政府信息分类和填报规范。附件1XXX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XXX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网站()上查阅。一、主动公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