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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石油销售分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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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石油销售分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9/4/29 文件大小: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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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石油销售分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销售分公司员工工时与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休假管理,确保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华中公司《关于两地分居员工探望配偶的有关规定》(华中销字〔2006〕11号)和《华中销售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华中销字〔2004〕147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第二章工时制度第三条公司根据不同生产和工作岗位特点,分别实行不定时和标准工时(周40小时、年2000小时)工作制度。第四条公司所属加油站、油库所有岗位主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各单位可根据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有效平均工作时间,合理确定员工休息休假时间。第五条公司两级管理机关主要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第三章法定节日第六条员工按规定享受下列法定节假日:1、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3天、国庆节放假3天。上述法定假日适逢公休日顺延休假。2、国际劳动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少数民族重大节日,少数民族职工放假1天。第四章探亲假第七条探配偶假。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配偶住在离单位所在地200公里以外,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每年为二次,假期总天数为30天。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少数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可由其配偶到员工工作所在地探亲,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路费,但每位员工的探亲路费一年最多只能报销两次。第八条探父母假。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父母不住在一起,父母住在离单位所在地120公里以外,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父母假。员工与父母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父母假。,每年休一次,假期30天。,从结婚次年起,每三年休假一次,假期30天。第九条员工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但员工的父亲或母亲和员工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其父亲或母亲,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休假待遇;员工的父亲和母亲与员工配偶不在同一地居住的,可按规定同时享受探配偶、探父母休假。第十条原不具备探亲条件的员工,可在退休前享受一次探亲待遇。探亲对象仅限于兄弟、姐妹、子女,假期为60天(含路程假)。第十一条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可根据探亲距离和交通方式加计往返路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第十二条上述探亲假所称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养父母或抚养人(必须持有效证件证明),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员工的探亲地点为其配偶、父母等常住户籍所在地。第十三条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1、已婚员工离婚或丧偶,本人未再结婚的,从次年起可以享受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在结婚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配偶,从结婚后的次年起,可享受探亲假待遇。2、女员工在配偶工作地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规定的产假时间,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但对产假后团聚三十天的假期工资应照发,往返路费按规定报销。3、凡是员工利用公差机会顺道回家探亲,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与探亲对象实际团聚时间达到探亲假规定的时间,员工在该探亲周期内不能再享受探亲假待遇。对顺道回家探亲,按一次探亲假对待的,多开支的路费可报销。4、经组织批准,带工资进修研究生、高级专业人才培养高校学****的员工,学制在一年以上,如本人符合探亲条件时,可利用寒、暑假探亲。去外地进修满一年以上的员工,符合探亲条件的,也可享受探亲假待遇,利用寒假或暑假到探亲对象所在地探亲。但员工的探亲对象不能享受到员工学****所在学校和临时进修地点探亲的待遇。5、员工在批准的探亲假期内,如同时出现病假时,只能享受探亲假待遇。不能把病假移至探亲假满后使用。员工在探亲假满之前如因患急病、重病或慢性病发作,不能按时返回公司,应事先以电报、电话或信函向所在单位续假,征得领导同意后有效。回公司后须持病历卡、药费单、病假证明经公司人事部门审查批准,才能按病假支付工资,后补的病假证明无效。无故超假者,其超假天数按旷工论处。6、员工休了年休假,冲抵探亲假。第十四条员工探亲路费报销标准,按照硬卧以下标准报销往返路费,特殊情况下的费用报销问题需报总经理同意。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探亲假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超假的,要按旷工处理。对员工的探亲对象,人力资源部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管理,建立探亲员工的探亲假台帐,及时掌握探亲对象的变动情况。探亲假在批准的月度内有效。员工符合探亲条件,由各部门或营销中心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员工探亲。第五章带薪年休假第十六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从次年可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