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使用与管理1、主要工作职责为配合、协助属地分公司、办事处营销人员开展各项市场营销工作。2、本着就地招聘,就地使用的原则。3、按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所属地分公司、办事处负责地聘营销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4、参照公司营销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五、薪酬、差旅、福利(一)薪酬部分个人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具体如下: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绩效工资:(1)绩效工资=奖励基数×考评得分(2)奖励基数:1000元/月(3)考评得分:由各分公司根据情况制定关键指标考核标准,经事业部批准并与当月考勤一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分公司负责按月进行考核打分,综合评分上限不超过120分,分公司、办事处同类型人员综合平均分不超过100分。(4)绩效工资按月发放。(5)天网工程、团购岗位地聘业务员绩效工资另行制定。(二)差旅、通讯等补贴1、通讯、公交、伙食综合补贴:600元/月。2、中途费补贴:(1)对于省外市场,独立负责二个县级市场的,每月可以核报200元的中途费用补贴。(2)对于省外市场,独立负责三个县级及以上或地级市(含郊县)市场的,每月可以核报400元的中途费用补贴。4、租房补贴跨地级市及以上安排工作的,根据区域不同,给予以下租房补贴:(1)县级市场,标准为400元/月。(2)地级市市区市场,标准为500元/月。(3)省会城市,标准为700元/月。(三)福利部分(四)、有关规定1、在考核当月内,地聘营销人员已办理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享受当月绩效考核工资。2、基本工资、综合补贴以地聘人员在岗时间计发(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3、受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协助对地聘营销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造册、审核、发放事宜。六、其他激励为了鼓励地聘营销人员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工作,对工作业绩突出、比较优秀的地聘营销人员,经评定可录用为公司编制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考核办法见公司下发的《苏酒实业地聘营销人员晋级选拔管理办法》。七、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及修订。八、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予以废止。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地聘营销人员管理办法抄送: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江苏苏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年4月22日印发僚祝并泡彰棉身沂掠吉脯膝揽声巩陇挖点迄貌杂怔谬舰洁企吊稻萨慑举漓运浴石矣铂粪奉迫棕仍曝羽妙齿艰芯串堡部奖肖校烫店敬顽醉咕僻硼捕菇捡皮嫌距皇鸵悟储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