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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考察合同.doc

上传人:1723063821 2019/4/30 文件大小: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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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红黄蓝艺术传播—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艺术考察考察合同书项目名称:艺术考察甲方:长沙学院艺术设计系班乙方:株洲市红黄蓝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2011年6月长沙学院学生2011年“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考察活动协议书甲方:长沙学院艺术设计系班乙方:株洲市红黄蓝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甲方组织学生外出进行考察活动,委托乙方承接相关事宜。为确保考察活动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考察活动时间为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往返共计天,考察地点为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第一条乙方承担甲方考察活动的交通费(自由考察活动车费自理)、住宿费、保险费、景点首道门票费(具体包含门票见附件1)。考察活动行程安排详情见附件1。第二条如遇天气、路况等非人为因素,乙方与甲方领队老师协商后可以根据教学活动需要更改考察路线或时间安排。第三条考察教学活动期间,甲方成员不得私自进行划船、酗酒、游泳、通宵上网等活动,尊重当地风俗****惯;不滋衅闹事,不在野外或室内生火,不私自单独活动,服从集体安排。如遇以上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肇事者自己承担。第四条考察活动期间,乙方负责安排学生的行程住宿、行、门票事宜及协助老师管理学生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如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领队老师,并协助老师处理问题。甲方领队老师负责全程教学活动并协助乙方开展工作。第五条付款金额:按照协议,甲方在考察期间的总费用为1330元/人。双方签定协议后,甲方应立即支付给乙方考察费用人民币1000元/人。学生到达丽江后(即丽江返回昆明之前)支付给乙方考察费用余款人民币330元/人。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投保(10万元/人人身意外险,2万元/人意外医疗险)。写生活动期间,甲方成员若发生意外,将由乙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业务范围内的赔偿责任。第七条协议签定后,乙方立即安排好考察行程中的住、行、门票等适宜,甲方及甲方领队老师不能增加、减少、更改行程安排,乙方严格按照附件1中行程来安排考察工作,若由甲方及甲方领队老师更改行程安排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第八条由于是按学生团进行的报价,请学生们随身带好学生证,以备购买门票时使用。若由于学生自己没有带学生证而产生的门票差价,学生应当场补齐。如遇天气、路况等非人为因素而产生的滞留,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第十条协议一经签订,汽车费、住宿费一律不退。去程火车票要退需提前五天告知,回程火车票购买好后一律不退(若不需要我方购买火车票需提前十天告知乙方领队)。去程火车票退票费需学生自己承担。第十一条松赞林寺门票可退,但需提前告知乙方领队。三道茶门票不退。第十二条行程中若由于甲方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离团,则考察总费用不退。行程中若学生经济条件许可,不需要乙方安排住宿或乙方安排住宿不能满足其消费水平,则只能按15元/人/晚退还给甲方。第十三条考察活动具体事宜,将视情况以双方协商为准。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方:长沙学院艺术设计系班乙方:株洲市红黄蓝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公章)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附件1:长沙学院2011年艺术设计专业云南(大丽中)考察线路日期行程安排住宿D1晚上5:00学生集合,公司专车接学生至株洲火车站,乘坐晚上21:15的1235次火车前往昆明。火车上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