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原油进出口贸易政策福能期货研究院 李小鹏要点总结   原油国际贸易多采用FOB模式,结算付款日期一般为提油日后30天。原油国际贸易定价一般采用计价公式作价,交易价格为提油日所在月的月平均油价加减升贴水所得,计价公式表示为:P=A+D(FOB)中国原油贸易主要来源4个地区分别为中东地区、北海西非地区、中南美地区、远东地区,分别对应各自的航线以及运输时间。原油贸易远洋运费计算公式如下:总运费=基本费率*计费吨*WS点数/承载量WS点数(WS点数的高低是反映国际运费市场变化的关键指数;也是调整不同船型运费水平的关键指数),不同类型油轮的WS点数可以参见本文第四部分的表格。中国原油的进口流程共分为10个步骤(详见第五部分),贸易的主要凭证有提单、装船指示、卸货指示、原油进口许可证。一、 原油贸易简介国际市场上,原油的价格变化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政治关系。为了降低石油价格的波动风险,国际金融市场逐步推出了原油期货,自原油期货诞生以后,交易量一直呈快速增长之势,其对现货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根据贸易流通的聚集地,我们可以划分出五个主流的原油现货市场,分别是北欧市场(欧洲有两个原油现货市场:西北欧市场和伦敦市场)、地中海市场、加勒比海市场、新加坡市场、美国市场。同时,根据全球各个交易所上市的原油期货的流通性,持仓量和成交量,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力,由市场选择了WTI和Brent以及OMAN原油作为全球原油价格的标杆。二、 原油贸易特点1. 交易条件多为FOB。通常情况下,原油贸易均由卖方负责装船运输,而由买方负责全部的运费和相关的保险费用,即采用FOB方式进行交易。2. 提油日后30天付款。按照国际惯例,原油贸易中买方的结算付款日期为提油日后30天。若卖方给予买方信用交易的条件,卖方将在买方提油后的30天内承担买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油款的信用风险。3. 交易金额大。在国际市场上,原油贸易通常以海运作为运输方式,交易金额动辄千万甚至上亿。故卖方能否及时、足额回收买方油款就变得尤为重要。否则,将给卖方带来巨额的经济损失。4. 定价参考月平均油价。根据原油贸易合同规定,原油贸易的交易价格为提油日所在月的月平均油价加减升贴水所得。若提油日当月的全部油价未出,无法计算出月度平均油价。这就需要销售人员按照预估油价向客户开立一种非正式发票,即形式发票进行收款。5. 交易链条长,多采用背对背交易。在国际原油买卖中,上下家交易环节较多,一笔交易从终端提油到最终到买家手中,往往需要经过多家原油贸易商的多次转手。因此,背对背交易在国际石油贸易中被广泛采用。三、 原油贸易作价方式在原油国际贸易中一般采用计价公式作价,也称“浮动价”,计价公式表示为:P=A+D( FOB)其中:P 为原油结算价格;A 为基准油期货价或现货价;D 为升贴水。基准价格并不是某种原油某个具体时间的具体成交价,而是与成交前后一段时间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或某报价机构的报价相联系而计算出来的价格。计价期:计价一般以装船提单日为基础计算,通常做法有如下几种:l l提单日前后5天,常用于部分西非原油;l l提单日后5天,常用于西非、北海原油;l l提单日所在月全月,大部分中东原油、远东原油用全月计价;l l提单日所在周全周及前后各一周,共三周,常用于越南和澳洲原油。贴水:主要考虑该油种与基准油的品质差别、加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