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常熟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doc

格式:doc   大小:124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常熟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9/5/4 文件大小:12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常熟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常熟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2017)年第21号因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4批次(15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征收辛庄镇潭荡村村集体、十组、十一组,洞港泾村村集体;虞山镇毛桥村26组、29组、30组、村集体,小义村集体,明晶村15组、16组,长瑞村4组;东南街道小康社区集体,东渔村村集体;梅李镇天字村12组、28组、村集体、二十八组农民集体、十九组农民集体;海虞镇望虞村二十四组,里泾村八组、村集体,龙墩村二十四组、二十五组、镇集体、村集体,邓市村12组、13组、14组;古里镇芙蓉村25组、26组、27组、村集体,新桥村22组、46组,紫霞村集体、。根据《关于常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7年第4批次(15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7]4097号),常熟市进行了复核,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编号被用地村组面积(公顷),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进入个人分账户的资金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0%(按月折算)。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置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个人分账户资金用于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被征地农民征地时已按月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个人分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其标准为73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