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管理运行工作机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根据《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敬老院机构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乡镇敬老院是政府兴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为五保供养对象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优质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五保供养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率大幅度提高。但是,乡镇敬老院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乡镇敬老院机构性质不明确、管理运转经费缺乏保障、管理服务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五保供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加强乡镇敬老院机构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克服困难,强化措施,尽快理顺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乡镇敬老院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努力实现乡镇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新突破,促进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切实加强乡镇敬老院机构队伍建设一依法为乡镇敬老院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根据《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乡镇敬老院作为政府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属于公益性非营利组织,要按照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二配备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按照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由管理人员主要指院长、会计、服务人员组成。管理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担任,从现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调剂。对乡镇敬老院院长的选聘,要综合考虑年龄结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个人总体素质,特别要考察对五保供养事业的热爱程度,新聘院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院长人选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市民政局审核同意。三建立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选聘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选聘实施方案》,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岗、公开公平的原则,招聘热爱社会福利事业、年富力强、有爱心的人员作为专职服务、医护、炊事、保卫等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逐步向专业层次发展,重点招聘从专业技术院校毕业的学生加入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队伍,提高乡镇敬老院服务管理的专业化、知识化、规范化水平。招聘的工作人员经过考试、考核和体检,符合条件的方可正式上岗。乡镇敬老院招聘的服务人员需年富力强,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四加强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管理和培训。要建立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确定岗位工作目标,明确工作内容和程序,明确岗位责任,落实责任到人。建立严格的工作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工作成绩与个人待遇挂钩。实行责任追究制,失职必查,违章必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办学或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定期举办乡镇敬老院院长和服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专业化工作队伍。五建立乡镇敬老院管理运行资金保障机制。乡镇敬老院管理运行资金主要包括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管理运行资金要列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按月拨入敬老院账户,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逐步落实市级统筹。乡镇敬老院要对五保供养资金、日常管理资金、工作人员工资、经营性收入、捐赠资金等实行分账管理,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