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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漫山花海 2019/5/4 文件大小: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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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蒄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薃薂蝿螆螈肈毕业论文节蚁***薄莄蝿论文标题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及其价值的变迁薇芅作者姓名石俊峰考号090200240204蒅膁工作单位空军吉林场站导航连职务连长芀肅通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93062部队93分队邮编132102节芀指导教师职称蝿螅完成时间2006年6月20日芄蚂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及其价值的变迁腿内容摘要:薆在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及其价值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中国传统的离婚法律转变为现代离婚法律,而且中国离婚法在很大程度上发生了西方化的转型。莅关键词:螀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变迁。薈芆正文:膂中国近现代,是指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一百年有奇的中国历史。一百年的历史,与中华文明史相比,恰似沧海之一粟,本不足多议。然而,中国近现代这一百年有奇的历史,却甚值关注与深思。在这一百年有奇的历史中,中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最全面、最广泛、最深刻的变革。今天,中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既是中国历史一贯的延续,更是中国近现代历史所开创的发展方向的延伸。在近现代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离婚法律及其价值发生了深刻的转变。肃中国近现代离婚法律制度的变迁羈第一节《大清律例》中的离婚法律羇一、离婚的方式。膄《大清律例》明确规定了出妻、义绝、和离三种离婚方式。芁(一)出妻。出妻是指在妻存在七种法定情形时,夫可单方决定与其妻离婚,所以又称“七出”。“七出”之制,起源甚早【1】。《汉律》将“七出”入律【2】,以后历代相沿不改。《大清律例》所规定的七出为:蒇1、无子。古人基于宗法观念,认为婚姻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繁衍子孙以“继后世”。所以妻无子,年龄达到五十以上(含五十)不能生育的年龄,丈夫可以出妻。【《唐律疏议·户婚》出妻条:“问曰:妻无子听出,未知几年无子合出?答曰: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是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清律从之。】螇2、***泆。***泆作为出妻的理由,是指妻在非强制状态下与女婿或夫之缌麻以上亲以外之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妻若与女婿或夫之缌麻以上亲奸,则属义绝,自不适用出妻之规定。见本节义绝部分。】妻***泆而被出,因其乱族,即恐妻因通奸而紊乱血统。【《孔子家语·本命解》,《公羊传·为乱类》。】芅3、不事舅姑。舅姑,即夫之父母。事舅姑是古代儿媳的首要义务。【《礼记·昏义》曰:“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所谓‘不事’,与其说是客观行为,不如说系于舅姑主观之态度,甚至可解释为不得舅姑之欢。【3】”《礼记·内则》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焦仲卿之出刘兰芝,陆游之出唐婉,正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莀4、口舌(多言)。古时因为“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孙不许分财异居”【《大清律例·户律》户役门别籍异财条。】,故已婚兄弟同居者颇多。在大家庭中,口舌“离亲”,妇人搬弄是非构成家庭和睦的最大威胁。膀5、盗窃。盗窃,既包括将夫家大家庭的财产据为己有,也包括盗窃别家的财产。不论妻犯哪一种盗窃,均是反义的行为,会影响家庭的和睦,败坏夫家的名声。蒇6、妒忌。古时男子基于广继嗣的观念,在妻之外还可以娶妾。而妻妾同处,如果一方妒忌,必然会使家庭失和。所以古人认为,女子妒忌是一种恶德【4】。肂7、恶疾。恶疾,又称癞病,或称痲风,其症状为“遍身烂灼,体上无毛,毛发凋零,指甲自解”。古时婚姻的目的之一,即在于事奉宗庙,祭祀祖先。【《礼记·昏义》云:“昏礼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妻患恶疾,则“不可与共粢盛”,因而妻无法在神圣的祭祀祖先活动中履行其助祭义务。蚂“妻犯七出之状有三不去之理不得辄绝。”【见《大清律例·户律》婚姻门出妻条。】所谓“三不去”,指“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有所娶无所归。”【《大清律例·户律》婚姻门出妻条。】“三不去”也有例外,《大清律例》将犯奸者排除在“三不去”的保护之外。【《大清律例·户律》婚姻门出妻条:“妻犯七出之状有三不去之理不得辄绝,犯奸者不在此限。”】薀(二)义绝。义绝是指因夫对妻族或妻对夫族以及夫族与妻族相互之间实施特定之不利行为,从而导致夫妻关系的基础(即义)丧失,因而必须消灭双方婚姻关系的制度。它是一种裁判离婚,必得经官方之离婚判决。它是一种强制离婚,即如有义绝情状经判决应离婚则必须离婚。【《大清律例·户律》婚姻门出妻条规定:“若犯义绝应离而不离者杖八十”。】芈义绝制度,最早见于东汉《白虎通·嫁娶》。唐律令系统、详尽地规定了义绝离婚制度,其义绝事由有三大类:一是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杀妻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夫与妻母奸;二是妻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妻与夫之缌麻以上亲奸,妻欲害夫;三是夫妻之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5】。到了清代,义绝事由在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