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市重点局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由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开工审批办理、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工程决算审计、质量回访、项目竣工后评估等阶段组成。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管理流程具体如下:工程立项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市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为省发改委)组织审批,报市(省)政府批准后,下达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在项目立项批复后,通过招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设计条件、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资料齐备后,报市发改委(亚行贷款项目为省发改委)组织审批。三、初步设计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市发改委组织审查批复。本阶段需完成主体和各附属工程的设计方案,并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编制准确的设计概算。市重点局参与初步设计审查,并结合工程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期间,市建委(排管办、市水务局)负责办理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红线等规划手续后,交重点局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和拆迁工作。四、施工图设计市重点局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开展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委托咨询单位组织施工图初审,设计单位依据初审意见对施工图进行细化和完善后,委托审图机构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五、工程招标招标内容包括工程监理、施工、主要设备采购等,市重点局提出招标需求,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开展招标工作。(一)发布招标公告(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负责)。(二)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进行负责)。(三)招标答疑(建设单位负责)。(四)资格审查,开标及公示(合肥招标投标中心负责)。(五)发出中标通知书。六、开工审批办理市重点局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办理开工申请,市大建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开工批复。申报材料包括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环评、土地等批复文件,以及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招投标、施工许可证、资金落实情况等。七、工程施工管理开工批复下达后,市重点局负责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协调、服务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单位,围绕工程建设目标,精心组织工程施工。(一)监理、施工、设备单位的考核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会同招管办约谈中标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招标规定、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进行核实,宣扬合肥大建设工程建设理念。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商招管办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合格中标人进行合同洽谈、签订。(二)监理、施工、设备合同签订1、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签订:考核合格后1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收管项目总监、项目经理证书。 2、设备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设备合同洽谈、签订,同时协调设备供应单位将具体设备技术参数提供土建设计单位,完善土建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招标需要。3、合同签订后、预付款支付前,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函、低价风险保函(如有)。(三)开工准备1、编制施工预案:开工前完成项目施工预案编制。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于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3、施工许可证办理:于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后5日内完成。4、第三方检测单位选择与检测方案编制:施工图纸提供后5日内检测单位完成第三方检测方案编制及审查。5、场地准备:中标单位确定后,完成现场交桩,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用地协调会,办理净地移交手续。20日内完成工地办公室等临时设施搭建,完成施工用水、用电接引和施工便道铺设。6、管杆线迁移协调会:中标单位确定后,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管杆线迁移协调会,进行杆线调查,制定管杆线迁建方案。(四)各类交底及相关手续办理1、施工预案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交底,确定工程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通报对监理、施工单位履约行为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奖罚制度。2、第三方检测交底:检测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检测单位交底,明确检测单位职责,以及第三方检测具体实施方案。3、施工合同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合同中相关权利、义务、补充条款进行交底。4、质量、安全监督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联系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由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根据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对项目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进行交底。5、施工图文件(含地质勘察)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由设计、勘察单位对工程地质情况、设计要点、具体技术要求进行交底。6、监理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由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监理进行交底。7、设备安装交底:施工合同签订后15日内,组织设备供应、监理、施工等单位,由设备安装单位对设备供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