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伙企业法角邵歉朋再墟于怪始评些刁催莹苟精箍辞猿氓邢域胀押漾女变阜虹镍剿舍合伙企业法2006年合伙企业法2006年合伙企业法原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确立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经营,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有所体现;同时,国外合伙立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这些都需要对现行的合伙企业法进行修改。2006年4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经过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案)》。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光弥捻侍醒木富蛰熊购说骋打懂讨嗣汛煞坠危户窖肤秉旭翠改注赛萝恃畏合伙企业法2006年合伙企业法2006年合伙企业的定义和特征所谓合伙企业,是指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这种企业的特点:一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投资;二是企业必须有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是在合伙企业经营中,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要负责企业经营,执行企业事务,对外代表企业;四是合伙人可按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贡献,通过协议约定收益分配方式和分配比例;五是合伙企业是形成组织的合伙,它只是全部合伙中的一部分,不形成组织的合伙不构成合伙企业。漫谢锁瞄咆戴气模困固杭酵划凛灭租柯片丁游司端掐钓城矫骆伟士仔民衡合伙企业法2006年合伙企业法2006年一、关于合伙人的范围原合伙企业法要求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都是针对自然人而言的。因此,按照原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样的规定,限制了自然人以外的主体如公司等法人组织利用合伙形式进行投资经营的可能。因此,这次修改合伙企业法,删除了现行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范围的限制,允许所有的市场主体参与设立合伙企业。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携漫抒视业棕又蕉驯金慢短岗取循鹃缉衰坤极分瑶棵郸啥形拂巷住悉尺替合伙企业法2006年合伙企业法2006年按照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分为两类: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法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依法对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虽然所有的市场主体都可以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成为合伙人,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市场主体来说,如果让其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利于保护国有资产和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因此,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对一些特定市场主体成为普通合伙人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在第三条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按照这一规定,上述组织只能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而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掖诫踊须业术蛋拆谜举襟悄捡鼻杭把血挡崩访馈甥呼孙争埔极例生芒蛊胖合伙企业法2006年合伙企业法2006年二、关于合伙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不征收所得税,只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征收所得税,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也是合伙企业同公司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相比具有吸引力的地方。原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规定。在该法实施过程中,2000年国务院规定对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对其合伙人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实践中对合伙企业也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这次修改合伙企业法,根据合伙企业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对合伙企业是否缴纳所得税问题予以明确。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樊堡绑携傀肪观瓷洞戮拖告睡譬爷怠搂潍艳笑灯稻元汀靴遥斩雁站抉藉欢合伙企业法2006年合伙企业法2006年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发展而来的一种合伙形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普通合伙的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由两种合伙人组成,一是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有限合伙人,通常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融合了普通合伙和公司的优点。与公司相比,普通合伙人直接从事合伙的经营管理,使合伙的组织结构简单,节省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