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激励作用比较探究【摘要】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在碳减排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本文基于经济效率对碳稅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进行了规范性研究,在分析两种碳减排政策的作用机制的基础上,对二者的激励作用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对企业从事碳减排技术研发具有激励作用,但两种制度中的激励效果存在差别,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激励作用优于碳税制度。【关键词】碳税;碳交易;经济效率;激励型环境政策一、引言近年来,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合作,制定国家“低碳”发展战略,建立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框架,不仅是政策制定部门关注的重点,也成为学界研究的核心。目前学界有两种低碳经济的研究路径一一技术路径和政策路径。技术路径是从提高能源效率、转换能源结构、开发清洁能源及研究节能技术等技术方法入手研究低碳经济;政策路径是从促进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减排的各种政策手段入手研究低碳经济,其中既包括行政手段也包括市场手段,而后者的研究又集中于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也被称为激励型碳减排政策。在激励型政策中,政府确定减排的预期目标,企业在决定排放量时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可以根据企业的信息选择支付额外成本或者削减排放量,这对企业追求利润,采取成本有效的碳减排技术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面对国际国内日趋严峻的碳减排压力,中国正在积极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碳减排制度。为了探索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广州、深圳等7城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工作,其他地区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方案也在抓紧设计之中。另外,为了论证碳税制度和政策在中国的可行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对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综合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发布了《中国开征碳税问题研究》,对我国碳税的基本税收制度以及开征碳稅的“路线图”提出了基本的设计思路。在现阶段,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理论研究对于构建中国碳减排制度仍然具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二、理论模型:碳税和碳排放许可证制度的作用机制与比较碳税的征税对象是化石燃料,政府在运用碳税政策时,将化石燃料折算为二氧化碳当量,按计算的排放量收取税费。碳税赋予了企业较大的自主权,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削减排放量的方式。企业会有强烈的激励来使用自身掌握的各种控制碳排放成本的信息,寻找成本最低的碳减排方案。图1碳税的作用机制在图1(a)中,MAC1曲线与MD曲线确定的有效率的碳排放水平e*对应的边际治理成本为t*,我们将稅率水平设定为t*,那么企业确定的碳排放量为e*,此时,企业的治理成本相当于a部分的面积,碳税成本相当于b+c部分的面积,则企业总治理成本为a+b+c的面积,企业的总成本取得最小值。在图1(b)中,MAC1曲线表示当前技术条件下碳减排的边际治理成本,MAC2表示企业在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后利用开发出来的先进的治理技术及回收技术所预期的边际治理成本曲线。假设企业承担的碳稅税率为t,那么在当前条件下,企业会将碳排放量削减至el水平。而在技术创新条件下,企业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减至e2水平,碳排放总成本为d+e+f,小于之前的碳排放成本,实际上这也可以看做是碳税制度对企业从事研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