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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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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上传人:459972402 2019/5/12 文件大小: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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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孩子忽悠老子叫欺骗,互相忽悠叫代沟。▲男人这花花世界,我要用什么颜色来吸引你。印发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09〕64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校外托管中心的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学生校外托管服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校外托管中心,是指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受中小学学生的监护人委托,在课余时间代替监护人照顾中小学学生,为监护人提供日托、午托、晚托中小学学生服务,并为托管中小学学生提供就餐以及休息和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服务机构。第四条 校外托管中心按照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和镇区属地日常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市教育局是校外托管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中心有关管理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对校外托管中心的业务指导及督导评估;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受市教育局委托,协助市教育局对辖区内校外托管中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市民政局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校外托管中心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以及对校外托管中心实施年度检查,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对校外托管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负责依法协助和监管校外托管中心制定、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对校外托管中心落实防控传染病措施进行指导和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校外托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校外托管中心的餐饮服务进行业务指导、验收和监督管理(此项职能在正式移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暂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指导和协助市教育局制定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外托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外托管中心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市建设局负责做好校外托管中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对校外托管中心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从事校外托管中心学生接送活动的车辆及驾驶员按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市交通局负责对从事校外托管中心学生接送活动的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按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范围内校外托管中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第五条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局牵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校外托管中心管理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校外托管中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第二章 审批和登记第六条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力量(以下统称“举办者”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但在校教职员工除外。第七条 在校外托管服务需求较集中的社区, 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利用社区资源, 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满足社区居民托管中小学学生的需要。第八条 校外托管中心必须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 禁止在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建筑内设置校外托管中心。校外托管中心应设在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标准的三层以下的建筑物内,建筑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上,容纳托管学生人数按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4平方米核定。第九条 开办校外托管中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必要的组织机构、规范的机构名称和完善的机构章程;(二)有符合消防、建筑安全要求的服务场所;(三)设置符合卫生标准的用餐室、活动室、寝室、厨房(非自行配餐的除外) 、厕所;(四)有与开办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及配套办公设施;(五)开办资金 3万元以上;(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校外托管中心的具体开办条件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局、公安消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第十条 举办者申请开办校外托管中心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筹办申请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核准文件;(三)开办资金来源、验资证明文件;(四)举办者身份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出具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五)开办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合法使用证明文件、房间设置规划;(六)《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开办申请表》 ;(七)餐饮服务许可证(自行配餐的)或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签定的配餐协议书(不自行配餐的);(八)消防查验备案文件;(九)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