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跨国税收筹划概述
概念
产生的条件
各国税制结构的差别
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制特点:
税收占GDP比重高
多税种、宽覆盖
所得税为主体
个人所得税为主
发展中国家间接税为主
各国税收管辖权和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差异
各国税基范围的差别
税率的差别
税收优惠的差别
避税港的存在
避免的差别
跨国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必须关注不同国家的税制结构的差别
必须关注不同国家的税负
必须关注纳税义务的认定
必须关注经济性重叠征税对税负的影响
必须关注税收协定网络
世界各
税负类型
T/GDP
备注
重税负国
35%-45%
、丹麦、比利时、法、荷在50%左右,美、澳在30%左右。
中税负国
20%-30%
大多数国家属于此类。印、肯尼亚、埃、巴西等
低税负国
10%-20%
(1)实行低税模式的“避税地”;(2)经济不发达国家,税源小,财政收支紧张,如玻利维亚;(3)以非税收入为主的资源国,特别是石油国
纳税义务的认定
居民纳税义务人
意愿标准:如绿卡
住所标准:永久性或习惯性住所
住所:日、德。
居所:临时居住的处所。英、德、加、澳。
时间标准:
183天;365天;
连续居住;累计居住
OECD成员国消除缓解重叠征税采取的方式
传统制:澳、卢、荷、新西兰、西班牙、瑞士、
美国。
公司股息扣除制芬兰、挪威、希腊、瑞典
层次分劈税率制奥地利、日、葡
综合制股东归集抵免制比利时、加、丹、法、德、
爱尔兰、意、英、土耳其
层次分类课征制奥地利
税收协定
对营业利润的征税以是否设有常设机构为限
对投资所得的征税实行限制税率
对个人劳务报酬和薪金所得限定条件征税
对科学、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所得实行免税
对财产及其所得和收益通常由财产所在国征税
消除双重征税乃至税收饶让
跨国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
跨国个人的税收筹划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
设立适用低税率的企业组织机构
建立国际控股公司:
其全部活动是传导集团的财务资金,把外国子公司的所得汇总,集中在它所在国自己的账户中,然后再投资,或者转回到集团母公司。
(1)少缴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提税
(2)得到更多的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好处
(3)累积境外所得
(4)在低税区集中利润进行再投资
(5)减少外汇管制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