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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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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rita291961 2019/5/13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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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规则方案范文: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是由XX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教育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正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使用、处置、统计报告、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等。第四条我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学校作为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要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明确职责。校长是本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主任,由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产管委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并部署全校有关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并配备固定资产专管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帐、卡、数据库、数据信息网络化管理;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使用、维护、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固定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分析说明; (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六条凡利用财政拨款、上级补助、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资产,应列为固定资产: (一)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三)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四)永久性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 (五)土地; (六)家具、图书馆及资料室公用图书资料; (七)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八)自制设备,在验收合格后按所发生费用总值计价列为固定资产;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九)特殊需要且单价800元以上被服装具。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按其用途分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等六大类。房屋及建筑物: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场馆、行政办公用房、仓库、教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车库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各类管道等。专业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一般设备:是指办公和公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行政、后勤仪器设备、网络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图书设备:是指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音像资料、软件等。其它固定资产:是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第四章固定资产计价第九条固定资产计价标准: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帐;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帐,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