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信托业发展变迁与前景展望
内容提要
什么是信托?
1
2
信托的起源
3
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4
5
信托业的新时期:回归主业
现阶段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
6
重新登记后的信托公司
前景光明的中国信托业
几种重要的信托业务
7
8
一、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也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
信托,顾名思义是信任和委托之意。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可以看出,信托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用16字概括信托:得人之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履人之嘱。
一、什么是信托?
信托关系示意图
二、信托的起源
最早的信托行为:古埃及遗嘱托孤。早在4000多年前,古代埃及就有人设立遗嘱,这份遗嘱由一名叫乌阿哈的人所立,遗嘱写在一张草纸上,清晰明示:自愿将其兄给他的一切财产全部归其妻继承,并授权其妻可以将该财产任意分授给子女。遗嘱上还指定一名军官作为其子女的监护人。
《三国演义》中刘备“白帝城托孤”,实际上也是一种基于信任而产生的信托行为。
信托概念则源于古罗马法典中的“信托遗赠”:《罗马法》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权承受时,可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和转移给第三者处理,使继承人受益。
二、信托的起源
一般认为,现代信托是以英国的“尤斯制度”为原型逐步发展起来的。尤斯(use):代之或为之的意思,即“对委托他人管理的不动产的收益权”。
英国尤斯制的产生:11世纪许多土地被捐赠给教会,为限制捐赠,亨利三世在12世纪后半叶制定了《没收法》,为躲避此法的限制,人们创造了“USE“方法:即先把土地转让他人,接受转让的人为教会管理这块土地,收益归教会,其实质和直接捐赠利益相同。
尤斯制触犯了封建君主的利益,因此遭到极力反对。后来,由于英国封建制度衰落及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到17世纪,终于得到衡平法院所承认,从而发展为信托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一)中国信托业恢复初期的迅速发展与第一次清理整顿
1979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1980,人行下达《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信托业出现恢复发展的高潮。至1982年底,全国信托机构发展到620家。
问题:这些机构与银行抢资金、抢业务、争地盘,发展变相的银行业务,通过吸收存款、同业拆借资金用以发放贷款或直接投资实业。严重冲击了国家对金融业务的计划管理和调控,直接助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膨胀和物价水平的上涨。
第一次整顿:1982年4月,国务院发文决定对信托业进行整顿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二)第二轮扩张与清理整顿
1983年人行专门行使央行职能,随之,信托业又被提上议事日程。人行提出“凡是有利于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有利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的各种信托业务都可以办理”,信托业出现了又一次高潮,但基本上是银行信贷业务的重复,1984年底,经济过热造成货币投放和信贷规模双失控。
问题:信托公司发放一些收效甚微的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扩大基建规模,在经济过热和投资失控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二次整顿:1985年初,对信托业务进行整顿,严格控制信托贷款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三)中国信托业的第三次清理整顿
1988年,中国经济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经济过热现象空前严重,乃至达到严重恶化的地步。与此相对应,信托公司数量飞速膨胀,到1988年底,全国信托投资机构数量达到上千家。
问题:为回避人民银行对信贷规模的控制,各专业银行纷纷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信托公司转移资金,信托公司再次成为固定资产投资失控的推波助澜者
第三次整顿:1988年8月,依循撤并信托机构、压缩信托公司政策生存空间的模式,如取消利率上浮的规定,使信托机构在与银行竞争中失去利率优势。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坎坷之路
(四)中国信托业的第四次清理整顿
1992年,邓小平南巡,迎来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热潮,经济迅速回升并呈高速增长态势,但经济增长中各类问题也再次固态复萌。
问题:信托公司与银行联手,违规揽存,违规放贷,并直接大规模参与沿海热点地区的圈地运动和房地产炒作活动,再次充当加剧经济形势过热、扰乱金融秩序的角色。
1993年6月,中央决定进行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与此同时,对信托业的第四轮清理整顿正式开始。切断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资金的联系,要求银行不再经营信托业务,不再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与信托分业经营,分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