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芇淅河镇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蒄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我校教师队伍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羂第二条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坚持“惩防并举、依法问责、强化导向”的原则,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处理适当”的基本要求。袀第三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予以解聘。对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悔改的,可不予处分;对情节较为严重,但能主动承认错误、停止违反师德行为、退出违规所得的,可给予警告处分或免予行政处分,并停薪停职进行深刻反省;对情节严重、拒绝或干扰调查、拒不纠正、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也可从重、加重处分,并报请主管部门调离本校工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予以解聘。蚅(一)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等活动,或公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的;芃(二)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羂(三)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芁(四)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莇(五)索要、收受学生家长钱物、有价证券,或要求学生家长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的;芆(六)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玩忽职守,擅自缺课或离开教学岗位,或工作时间内上网玩游戏、炒股票,或酒后进入课堂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的;肂(七)违反中小学收费规定,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阅教辅书籍、报刊,或强制(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莈(八)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安全和健康,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聿(九)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或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的;肅(十)其他违反师德行为的。膂第四条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由学校作出处理决定,并于作出处理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给予停薪停职、调离本校、开除处分或辞退的,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作出决定。蝿违反师德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学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薆第五条党员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袃第六条对违反师德行为,免予纪律处分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节(一)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退还违规所得;腿(二)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芈(三)通报批评。薂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莂第七条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可视其情节取消荣誉称号、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教师资格;对违反师德行为获取的经济利益,应予以追缴或清退。薀第八条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教师,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得评先评优;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评定等次,不得晋职晋级。螆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蚅第九条调查认定违反师德行为的事实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