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西安市阎良区农民法制观念调查报告
时间:2012年8月10日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正文:
自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以来,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我,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权利意识浅,薄情优先于法,对法律缺乏信任。农民法律维权意识同时也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到“民告官”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赖往往胜过对法律的信赖。因此我们通过访谈、问卷、参考文献等方法对阎良区及周边地区农民的法制观念进行了调查,以了解我所在城区农民的法律意识以及是否会合理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调查我们可得知:
一、有50%的人都有一定的封建主义思想。我国有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封建思惟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这些农民带有浓厚的封建思惟,封建礼教、种族观念仍旧是他们处理各种事务的重要尺度。在他们的观念中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一个人的好坏,一件事的长短用伦理道德就一下子能分清。根本就不需要法律。在这60%人的宗教观念里,发生在家庭内部的事情都是自己家的事,不需要外界参与。在我调查过程中的一个妇女跟我说,她丈夫常常打她,每次都打的鼻青脸肿,她都忍着,遵守
“女子的三从四德”, 她不明白他丈夫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根本不懂法律,就更不用说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了。所以我以为在21世纪法制社会的今天,普及法律,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是当前所必需的!
二、有18%他们对法律有初步的了解。他们基本上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这些人中大部门是打工的或长期在外的,他们接受了现代的思惟观念,以致碰到题目老是依赖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不用其它非法手段。这从根本上说有利于社会的安定。走访中碰到这样一件事:镇中的一所小学明文划定:“凡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离开学校上网吧,一律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结果该校学生触犯了学校的条例划定,被开除了学籍。该生后悔莫及,其父也觉得处罚的很严峻,以为学校的划定触犯了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不正当。遂一纸诉状将该校告上法庭,使他的儿子重返校园。可见熟知法律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如此便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三、剩下的32%的人们人既有封建思惟又有现代观念,深受封建文化和法律轨制的影响和冲击。在我的调查中有这样一个例子:农忙季节有两个村民为争农用水而争吵直至动手,结果一人被对方打伤了左眼,以致视力迅速下降。因为两方是远亲。他既想上诉法院来求得赔偿又基于亲戚关系而徘徊不定。以至过了诉讼的期限,使其丧失了胜诉权。这种情况也是很多的,当今大学生也有在人情与法律面前摇摆不定的现象。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农民认为法律与政策差不多, 而导致农民有这种认识的原因主要有:1.。现行的法律与政策在规范特征上存在着某些界限不清之处。一般说来, 法律比较明确、具体, 具有较严密的规范逻辑结构, 稳定性强、反复使用性大, 制裁或者奖励后果明显, 并由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制定、适用和执行; 而政策比较原则, 抽象, 规范逻辑结构不那么严密, 变动较快, 缺少明确的制裁或者奖励规定, 制定和执行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