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设备检修及维护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设施检修及维护过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检修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鑫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的大修,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带电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维修、检查、维护(简称“设备检修”,下同)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设备检修作业时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需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除遵守本制度外,还要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设备检修前的准备
第四条设备大修或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检修维护作业前须由实施检修维护的人员详实制订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分厂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审批执行。
第五条待检修的设备须由使用单位按安全要求将应做的工作做完并清理干净,具备检修条件后,检修人员才能进入现场进行检修。
第六条凡事属于特种作业的检修作业应由持有相应的安全作业证件的人员操作。
第七条检修设备需要清洗置换的工作,分析检验取样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负责。
第八条检修项目计划由分厂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编写,要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具有二人以上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和协调。
第九条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期间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并对检修人员进行事前安全教育,交代检修任务,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及监护人检维修前要根据作业工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的不同对检修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适用性进行确认,确保作业人员正确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检修人员应在检修作业前检查确认检修机具齐备,状况良好,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检修作业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维修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
第三章检修安全操作
第十三条检修作业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的设施、管道连通时,必须隔绝。
第十五条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罐车、装置、塔釜、管道、沟道等)时,必须使用防火防爆或防毒等工器具,同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在检修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周围和生产情况,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第十七条检修大型传动机械设备或者电气设备时,机械设备的控制电气部分必须切断电源或者切断动力连接,并经确认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后再开始作业。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现场应备有必须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并应安排人员监护。
第四章检修完工后处理
第十九条检修结束要将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第二十条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堵盲板,检查并清理设备管道内的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试漏、试车、并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检修人员检修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并做好检修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经设备专业工程师和所属车间确认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