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忠恕之道忠恕之道在孔子的思想中,是以"行仁之方"的形式提出来的,"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行仁之方也"。"仁"是孔子及其儒学精神的核心,也是儒家所追求的人生理想之境。只要个人将自己最容易体认的"所爱、所恶、所欲",推己及人,就可以达到"仁"的要求,这样就为儒家的仁政理想建造了人人可行的阶梯。忠恕之道是儒家伦理思想在历史上散发出智慧的光芒,对我们现代人培养德性、修身安已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作为道德修养方法的忠恕之道具有一般方法论意义,但我们在继承它的同时也需要转化其时代内容,吸收新的道德因素,综合古今中西,才能更好地发挥忠恕之道的新的时代作用,也才能形成适合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社会的新道德体系和时代精神。正如我们所认识到的,人类本来就是同根同源,全世界各种文化往往是彼此通融的。儒家文化讲"仁爱",基督教文化讲"博爱",佛教文化讲"慈悲",其基本精神是相通的。无论在西方的伦理还是在东方的儒家及佛教思想中,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一直被视为规范人们道德的第一准则,人们用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将其定义为"全球伦理原则",达成伦理观念上"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被认为是"规则"的同义语,即被看作是可以规范普世伦理秩序的道德金律。当然,目前已有不少学者认为这一道德金律存在缺陷,应当予以修正,例如杨树森教授、赵汀阳教授都认为道德金律抹杀了人与人之间的个性差异,赵汀阳教授进一步将其修正为"人所不欲,勿施于人",用"由人至人"的方法论来包含所有的可能眼界。美国哲学家、芝加哥大学哲学教授阿兰葛维慈也认为,我对他人对我行为的所欲所求与在同一情况下某个他人想要得到的对待并不总是相同的,所以不能把道德金律建立在作为个人的"我"的所欲所求之上,并举例说一个医生不能根据自己对"安乐死"的好恶来决定是否对他的病人实施"安乐死"。以上的说法,或有一定的道理,不过"忠恕"之道应该放在儒家的语境中来理解。儒家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是"己欲立而立人",其着重点在"己",强调对自己的限制和要求,而不是对人的要求,强调在实际接人处事待物行为中要有限制,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也就是一个不断消解对私己的偏执,从而保证人我、人物各在其自身的限度内有所成就的过程。所以,李景林教授认为不能对道德金律作如此的修改,他认为我们在对传统价值观念进行现代性表述时,特别应该注意理解其整体性的内涵,这样才能在历史与现实的连续性中,赋予我们的现代性诠释以文化精神生命的根据和创造性的意义。儒家"忠恕"之道作为全球伦理的重要精神资源,它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维系人际关系和谐的基本道德法则,对人们之间的利益合作起到了正面效用,并在获得持续的社会认同的过程中积淀为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在当下被我们重新发现,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应大力倡导这种忠恕之道,这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意义。首先,从思维角度而言,儒家的"忠恕"之道强调了从自己的感受进而推出自己的言论、行为对他人的影响,从而决定发生在"本体"与"他人"之间的人际关系。虽然说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价值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在"忠"的前提下,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揣度他人的感受则未为不可。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己所欲"的,那么别人多半也会"欲";"己所不欲"的,则别人有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