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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明史.docx

上传人:雾里行舟 2019/5/22 文件大小: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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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明史.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古代印度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地理文化概念。古印度地处南亚次大陆,北部是山区,有森林和沙漠;中部是平原;-雅利安文明时代(公元前1400年-公元7世纪)。又称吠陀文明。(公元7世纪-1206年)-印度文明时代(1206年-1757年)——-前1800年****惯称为“哈拉巴文化”。1922年发现,遗址200多处。盛期:2500BC----1750BC典型遗址:摩亨佐•-雅利安文明时代该文明是雅利安入侵者的文化和印度土著文化的混合为印度文明的发展定下结构性的基调吠陀时代(前1500年-前600年)列国时代(前6世纪-前4世纪)孔雀帝国(前324年-前187年)笈多(320-540)和戒日帝国(606-647)笈多时代东晋名僧法显于399年-412年赴印度取经,经东南亚回国,历14年,著《佛国记》。玄奘于戒日帝国时期629-645年西去印度取经,历17年,著〈大唐西域记〉。-1206年)耆那教、佛教衰落,-印度文明时代伊斯兰教文化的入侵,遭到印度教文化的顽强抗拒次大陆的矛盾复杂化,。四个等级:第一等级:婆罗门〈祭祀、贵族〉第二等级:刹帝利〈国王、官吏、武士〉第三等级:吠舍〈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第四等级:首陀罗〈失去土地的农民,其状况相当于奴隶〉贱民又称不可接触者。按照印度教徒的看法,他们不属于印度教徒,是在种姓体制之外。然而它又是种姓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说是种姓制度的极端表现。贱民的身体、身影、声音都不得与其它种姓的人接触。。传统的种姓是一个世袭职业集团,放弃种姓规定的职业,是不可能,也是不应当的。第二个特征是婚姻的规定。只能在种姓内部通婚,“顺婚”可以,“逆婚”不允许。第三个特征是等级制。种姓从高到低分为四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此外还有贱民。各个等级享有不同的宗教、经济、政治、日常生活的待遇。第四个特征是种姓之间具有隔离性。每一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法”,即道德准则,有自己独特的生活禁忌与风俗,形成自己的文化与生活方式,彼此之间不能相通。地理隔离和社会隔离是主要表现。婆罗门教和印度教尽管在崇拜的神灵、祭祀的形式、教派的划分等方面有不同,但它们的本质没变,宗教经典和基本信仰相同,是同一种宗教演化的两个阶段。婆罗门教形成于吠陀时代(1500BC—600BC)吠陀:原意为“知识、学问”,是祭祀用颂歌、经文和咒语的汇编,《梨俱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闼婆吠陀》。解释吠陀的文献:《梵书》《奥义书》《森林书》婆罗门教的典型特征婆罗门至上吠陀天启祭祀万能祭祀分为家内祭、苏摩祭、祭坛祭、马祭等,形式多种多样。梵我如一说:整个世界不过是一种幻象,唯一真实的存在是称为“梵”或“梵天”的世界精神或灵魂;个人的***也非真实,而被称为“神我”的个人灵魂才是真实的。个人的“神我”来源于“梵”,死后应重归于“梵”。作业和轮回说:由于人在世上造了“业”,死后灵魂不能重归于梵,而转世投生为不同的生物;所投生的生物高低由前世所造的“业”来定。达摩说:每个不同的种姓都应遵循本种姓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安于天职,守达摩法种姓制度的变化职业的变化政治和司法职能的消弱传统的种姓会议功能受到消弱,但种姓制度也影响到民主制度的发展:2008年5月23日开始,印度古吉拉特人发动了一场“种姓战争”。按照种姓投选票。司法原则从原来依身份不同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种姓实践和意识淡化:职业,婚姻,社会实践种姓制度的社会作用种姓制度的积极作用种姓制度使同一种姓的人相互合作,维护社会秩序。种姓制度保留了印度的宗教文化遗产,使入侵者易于同化进印度社会。消极作用种姓制度是民主的对立物,个人发展受到限制国民过于重视亚种姓之间的相互联系,漠视中央的政治权威。种姓矛盾很多,常以暴力冲突表现。现状:印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并没有消灭种姓制度,即使在城市、工作等公共场合等级制开始淡化,但大多数规则仍以一种变通的形式保存下来,种姓隔阂和对贱民的歧视在日常生活和社会政治经济中仍起着作用。佛教的兴起和发展阶段兴起的背景列国争霸的时代,四个种姓的社会地位发生变化,提出了改变森严等级制度的要求。社会动荡时期出现了各种新思潮,耆那教、佛教等宗教纷纷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