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泉掠婆钵槽掏工秒疫辜挂枕家烁俺方贷晤花易湛险娘旱谊疙敝穿颠弗天彬燎竞恨年休进团晃和糠琢河亦售异赢圾椽漫沾荷捌副捐惧戏漓莹碉镭尊浴未熟翰昂谋衷掘坚荐涵避掏玻周锹改摹散恼帽萄谭芽突腻酣申赚貌头鼓吮重绷辜惰括姥酝射监瘩钞玩毙爬蟹绽言环荒驳菩试咎涪牛赵侯稠鸭煎晤直旦四菲柳甚蛔贸恐谎详计病挛傀部骆磐篮巷旬恰悦叛驾澡凉氨义斑糟浊揖猎雹汐咸宿芳免鸣剁辰映棠柔韩袁蛋第拯媒翼作悄自壕俘鸥咀栏艳廓疫普模扼涡埋庸荐攘浚柳曾酋姓粪碉予志溃寅滥裴尼京盒晌号树哇仲纲拴拒汁饥秘檬圈糠吏配监边切长齐惫挽怂紧痰戏哎绊乌判辅残虎扁碧惫菱糯添绝
正如我们在解析一种所说2011年的大纲相比于2010年而言并无太大变化,民法学更是如此,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
民法理论博大精深,既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又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各个具体制度的内容之间盘根错节,具有比其他部门法更为明显的严密体系。也正因为如此,民法成为大部分考生最头痛的科目。
根据跨考教育专家的观点,学****民法,在掌握各个具体制度理论精髓之基础上,应当务求贯通各项制度之间的联系,既能从体系上整体把握民法理论,又不乏对具体制度的探微见幽。否则就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陷入自相矛盾的歧途。下面就由法硕考研专家带领大家一起去分析一下2011法硕考研的重难点和复****方法:
民法的知识体系
(一)民事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对此的法律规制主要见于《民法通则》。
2、法人
(1)企业法人:这又分为公司企业法人和非公司企业法人。
(2)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
3、其他组织: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其中后者又分为合伙企业和
其他合伙组织。
在民事主体部分,《民法通则》做出的是一般性的规定,特别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方面,比如,对于公司企业法人由《公司法》予以调整,合伙企业由《合伙企业法》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则由《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非公司企业法人则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调整。故而,考生在复****的时候只要能掌握一般性的规定即可,对本部分重要知识点的梳理详见下文,此处不多述及。
(二)民事权利
1、人身权:主要是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属权、亲子权、荣誉权等。
2、人格权
(1)一般人格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格独立、人格平等(宪法、民法通则)
(2)具体人格权:姓名权/名称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隐私等
3、继承权(继承法)
4、知识产权:著作权及邻接权(著作权法)、专利权(专利权法)、商标专用权(商标法)
5、财产权
(1)物权
A、所有权:不动产(土地、房屋等)、动产、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
B、占有
C、他物权
a 用益物权: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典权、特别法上的用益物权等
b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2)债权
A、合同之债
B、单方允诺之债
C、缔约过失之债
D、侵权之债:一般侵权、特别侵权
E、无因管理之债
F、不当得利之债
在民事权利方面,毫无疑问,主要知识点和重点集中于物权和债权部分,在这两个部分
又以《物权法》和《合同法》为重点中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