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政发〔2012〕116号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实施《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依法高效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对于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总体应急预案》,广泛宣传《总体应急预案》,积极落实《总体应急预案》,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制,努力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在全社会大力开展预防、避险、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使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安全、科学、和谐发展。                  成县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9日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2010年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 、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县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保持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陇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分类与分级(1)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县政府立即处置的危险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事件。(2)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森林火灾等灾害。(3)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等城镇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4)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5)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6)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严重(Ⅳ级)、比较严重(Ⅲ级)、相当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等四级。(7)一般性(包括一般严重、比较严重)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处置;相当严重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处置;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人身安全、社会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处置或者县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