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实行分类分级审核、集中归口管理、统一财务结算的原则。(一)分类分级审核:废旧物资报废和处置申报审核工作由相关部门、单位分类分级负责。(二)归口集中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由物资供应部归口管理,物资供应公司集中处置。(三)统一财务结算:废旧物资处置收入由财务部统一入帐。第二章定义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是指:(一)已核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二)检修更换下来无法利用的设备部件及各类材料。(三)已核准报废且有回收价值的化工原辅料、废润滑油及符合环保规定的包装物。公司固体废物分类表内的废旧物资除外。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部门管理职责如下:(一)。。。,对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二)。。、备件、物料处置过程中的指导协调。(三)。、协调。(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签发。(五)信息部负责公司通讯及信息类设备、配件的报废审批工作。第四章回收商管理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商由生产供应部归口管理。(一)按照“统一管理、动态考核、扶优汰劣”的原则进行管理。(二)废旧物资回收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许可资质。(三)废旧物资回收商准入前,原则上要进行现场考察,经生产供应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准入。第五章处置方法第五条生产供应公司根据各部门申报,实施回收处置及管理(一)各部门对需报废处置的废旧物资,由本单位主管审核后,按照管理职责和权限填报《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二)各部门因检修或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报《废旧物资处理申报表》的应填报《废旧物资回收委托通知单》第六章价格管理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置价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