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票据
汇票
第一节汇票的概念
一、定义:
《英国票据法》规定:汇票(Bills of exchange or Draft)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 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委托。
我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
出票人
付款人
收款人
命令
付款
签发
二、格式
Draw under_____L/C
dated____payable with interest@__%___
for______Shanghai 7thJuly
At(__days after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Pay to_______the sum of _____________
drawer
to_______
第二节汇票的种类
1、以流通区域分类:国内汇票和国外汇票。
2、以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同,汇票可以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3、以是否分为记载权利人的方式,汇票可以分为记名式汇票和来人汇票。
4、以出票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5、是否跟单,可以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第三节汇票的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以票据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确定的法律行为。(票据的使用)
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等
一、出票(draw)
1、定义: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分为两个行为:一是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二是交付汇票。
2、条件:①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②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3、效力:①对出票人的效力: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②对付款人的效力:给予付款和在汇票上进行承兑的地位;③对收款人的效力:取得票据上的一切权力,即付款请求和追索权。
二、提示(presentation):持票人将汇票交付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
1、提示的方法:①持票人现实地出示汇票;②持票人委托收款银行提示付款;③通过票据交换系统提示付款。
2、提示付款的期限: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②远期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持票人应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我国规定)
3、提示承兑期限:定期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我国规定持票人应当在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而统一汇票本票法规定为1年。
三、承兑(acceptance):持票人提示,付款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支付票额的行为
1、承兑的三个程序:①持票人提示;②付款人写明承兑字样并签名;③付款人交还票据给持票人。
2、承兑的法律特征:①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②汇票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③表示愿意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④一种要式行为。
3、承兑应记载的事项:①承兑字样;②付款人签章;(绝对记载事项)③见票后付款日期的确定;(绝对记载事项)④承兑日期(相对应记载事项,如果没有记载,一般以承兑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4、承兑的种类:
(1)按承兑有无限制分为普通承兑和附有条件的承兑(如部分承兑、附条件承兑和变更记载事项的承兑。)我国票据法对有条件的承兑认为无效,承兑附有条件,被视为拒绝承兑。
(2)提示承兑和付款人承兑(程序)
A、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承兑(请求承兑,必须提示承兑)
出票后定期付款; 应当提示承兑字样
禁止在指定日期前提示承兑字样
定期付款无任何有关承兑的字样
B、付款人承兑:a、承兑的期限;
b、承兑的效力
(3)按承兑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要式承兑(完全承兑)和略式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