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文献综述
题目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机制研究
一、前言部分
90年代末以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市场参与和合作意识的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营体制的变革和创新,是我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带动着千家万户农民闯市场、奔小康,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联结和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强化服务等特殊功能,是推动整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本文研究的是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组织引导农民兴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即龙头企业带动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机制研究。
二、主体部分
(一)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所谓的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带动周边农户进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农户为龙头企业提供稳定原材料,龙头企业对农副产业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农副产品附加值、获取农户和龙头企业之间的双赢。(刘永建,2009)
(二)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背景
转向家庭经营以后的分散农户,无组织地盲目生产和自营销售,难以与经常变化的市场供求形势相合拍,农民需要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已成为各方面的一个共识。如何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最初人们把较大的希望寄托在原有的国营、供销合作企业身上,但是由于国、合企业改革滞后,不适应市场竞争环境,一直未能及时填补这一市场空缺。在这种情况下,各类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出现重大空缺,给其他企业进入农产品市场创造了良好机会。(杜吟棠,2002)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泰国正大集团和瑞士雀巢公司等外国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它们通过由中方联营公司或供销社与当地的农户签订合同的方式,解决了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农产品大量积压、产销分割、难卖难买等问题,同时,将“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和一些新的理念带入了中国,实现了“公司+农户”模式在中国的最初实践。(黄婧、孙秋,2009)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针。如何把我国的传统农业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便成为当时各级实际工作部门和理论界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农业产业化”正是针对这个问题而提出来的。在这种背景下推出的“公司+农户”模式,立即引起社会各界重视,并被视为农业产业化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在随后的几年里得到各地的广泛认同和提倡。(杜吟棠,2002)但是这种模式有一个不易解决的矛盾,因为龙头公司独立于农民之外,与农民不是一个利益主体。虽然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民和农产品进人市场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在利益分配方面,企业首先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这种产业化的经营模式,虽然实现了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却不能让农民分享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平均利润。在这种模式中,龙头企业处于支配地位,农民则处于从属地位。久而久之,“公司+农户”模式会损伤农民的积极性,从长远看,这不是一种理想的模式,(孙葆春,2001)而对于“公司+农户”组织模式中存在的缺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这一组织形式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在公司与农户之间加进合作组织,一是可以把公司对农户的监督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