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展“十佳阳光少年”“百名优秀阳光少年”表彰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雏鹰争章”,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思考习惯,幸福中心校决定在开展“十星少先队员”争创活动,即“十佳阳光少年”“百名优秀阳光少年””优秀阳光中队“六一表彰活动,表彰那些在本次活动中优秀的学生,本次设有爱校之星、学习之星、孝敬之星、文明之星、环保之星、健康之星、特长之星、勤俭之星等8个类型。一、活动主题塑星级形象,做全面发展的好少年二、活动时间 2008年3月至6月三、组织机构组长:校长副组长:德育副校长辅导员组员:各班班主任四、活动内容与办法(一)争创条件本次活动按照《学校“阳光少年”申报评选方案》评选百名“优秀阳光少年”和“十佳阳光少年”。凡现年6至14周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少先队员都可以参加争创活动。(二)评选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荐、推荐、评议等环节,逐级产生十佳阳光少先队员,百名阳光少年。 1、组织发动阶段:2008年3月---6月 2、主题活动阶段广泛开展“争当十佳阳光少年——讲我的争星故事”评议推荐活动。所有少先队员均可自主报名参加。申报者可围绕锻炼提高自身某一方面素质和能力,将具体故事情节、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写成文章,并通过红领巾广播站、板报展示途径,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选举。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3、评选和表彰阶段(2008年5月30日) 学校领导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评选,最终评选出“百名阳光少年员”和“十佳阳光少年”,“优秀阳光中队”。六一儿童节期间举行表彰大会暨汇报演出,通过活动对获得表彰的少年、中队进行表彰。 4、各班名额分配及要求(1)名额分配 1、1:7人2、1:7人2、2:7人 3、1:7人3、2:7人4、1:9人 4、2:11人5、1:7人5、2:7人 5、3:7人6、1:7人6、2:7人(2)阳光中队评选依据平时学校对班主任工作考核,及班级流动红旗获得情况评定。(3)各班在选拔星级阳光少年要特点突出,事迹典型。(4)十佳阳光少年事迹材料周一上报大队部,要求:A4纸打印,一式二份,字数3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