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国有企业挂牌转让协议书产权转让委托协议书.doc

格式:doc   大小:20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国有企业挂牌转让协议书产权转让委托协议书.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9/6/5 文件大小:2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国有企业挂牌转让协议书产权转让委托协议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甲方: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4层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地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产权转让委托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转让乙方所有的,委托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通过《深圳商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及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公开发布乙方提供的产权转让信息并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第三条乙方保证对公开挂牌转让的产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该产权未被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它担保责任。第四条乙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同意甲方按所提交材料的内容发布信息公告。第五条乙方承诺遵守《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并按该规则履行相关义务。第六条甲方保证向意向受让方提供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向意向受让方提供材料的方式包括允许其阅读、摘抄、复印相关材料等。第七条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限:首次信息公告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深圳商报》的首次信息公告日为起始日,其后的第个工作日为信息公告终结日(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在信息公告期间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拍卖方式的,信息公告期限自动延长至拍卖公告截止日。第八条乙方对从甲方处获得的有关意向受让方的材料负有保密责任,并保证该材料不被用于除本次产权转让以外的其它用途。第九条信息公告期间,甲方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并在信息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的登记情况及其资格确认意见书面告知乙方。第十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资格确认意见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如对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存有异议,应当在书面意见中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乙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甲方作出的资格确认意见。第十一条信息公告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要求变更产权转让公告中公布的内容和条件。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应当由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出具文件,由甲方在原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公告,并重新计算公告期。第十二条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一)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第十三条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乙方委托深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拍卖以确定转让价格和受让方,同时委托甲方于拍卖日前继续接受意向受让方的申请登记。乙方应在信息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甲方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涉及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乙方应当在确定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第十五条产权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产权交易价款,一般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乙方同意由甲方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甲方应开设独立的结算账户,组织收付产权交易资金,保证结算账户